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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68 证券简称:武汉控股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一季度报告 2013-04-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陈莉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凃立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丽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其他应收款报告期末比年初余额增加95.18%,主要原因是本期计提了应收的隧道投资补贴款; 2、在建工程报告期末比年初余额减少30.50%,主要原因是部分更新改造项目已完工; 3、递延所得税资产报告期末比年初余额增加33.62%,主要原因是应收款项坏帐准备的计提和预收房款预计利润均有增加; 4、预收帐款报告期末比年初余额增加53.17%,主要原因是预收售房款增加; 5、应付职工薪酬报告期末比年初余额减少57.85%,主要原因是应付工资减少; 6、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加258.85%,主要原因是收入增加,计提的税金相应增加; 7、少数股东损益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加391.14%,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净利润增加; 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加38.46%,主要原因是公司净利润增加; 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加16,874.43%,主要原因是应收款项资金回笼较上年同期增幅较大; 10、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加,原因同上; 1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减少79.89%,主要原因是支付的固定资产购建款增加; 1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加90.55%, 主要原因是上期偿还的借款本金较大。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第十七次、第十八次会议及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及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根据2012年10月16日中国证监会网站公布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审核情况公示》,我公司并购重组申请被暂停审核,目前尚未完成审核程序。(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2年1月20日、2月3日、3月19日、3月20日、4月28日、5月16日、5月21日、6月2日、10月18日相关公告)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控股股东股改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在2006年股权分置改革中承诺: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将根据国资委与证监会相关规定,积极推进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保证上市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该承诺事项将在条件成熟时实施。 2、上市公司分红承诺 根据《武汉控股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承诺:在公司当年盈利且当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将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重视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公司未来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该承诺事项将在承诺期内履行。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现金分红。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莉茜 201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168 证券简称:武汉控股 公告编号:临2013—017号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4月15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13年4月25日上午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买卖公司股票事前报备制度》。 为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份行为的管理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特制定了《买卖公司股票事前报备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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