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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97 证券简称:炼石有色 公告编号:2013-012
TitlePh 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一季度报告 2013-04-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张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卫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新庆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2013年1-3月
2012年1-3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1,944,357.06
31,759,692.39
-30.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798,431.36
498,037.25
662.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3,713,431.36
474,848.14
682.0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2,472,907.80
-33,785,254.28
63.0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8
0.001
7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8
0.001
7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76%
0.12%
0.64%
2013年3月31日
2012年12月31日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
613,709,718.29
599,584,375.21
2.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503,075,207.37
495,324,549.85
1.56%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00,000.00
纳税奖励
所得税影响额
15,000.00
合计
85,000.00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23,85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张政
境内自然人
28.8%
138,553,701
138,553,701
质押
53,750,000
上海中路(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1.23%
54,020,000
54,020,000
质押
54,020,000
四川恒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7.48%
35,995,585
质押
24,800,000
深圳市汇世邦科技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5.58%
26,859,219
质押
24,350,000
山南格立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4.13%
19,860,000
咸阳市能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4.06%
19,553,594
19,553,594
陕西力加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88%
13,870,094
13,870,094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46%
7,000,000
浦伟杰
境内自然人
1.44%
6,920,323
质押
1,500,000
楼允
境内自然人
1.17%
5,620,323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四川恒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5,995,585
人民币普通股
35,995,585
深圳市汇世邦科技有限公司
26,859,219
人民币普通股
26,859,219
山南格立投资有限公司
19,86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9,860,000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7,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000,000
浦伟杰
6,920,323
人民币普通股
6,920,323
楼允
5,620,323
人民币普通股
5,620,323
徐跃东
3,474,886
人民币普通股
3,474,886
王林
2,324,886
人民币普通股
2,324,886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红利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2,038,311
人民币普通股
2,038,311
王英喜
2,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张政与上海中路(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力加投资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以上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以上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 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
预付款项
13,932,071.20
9,740,060.51
43.04%
主要系报告期预付工程款增加。
其他应收款
2,164,506.14
756,219.43
186.23%
主要系报告期支付给农民的补偿款增加(未报账)。
存货
49,282,075.24
39,088,971.04
26.08%
主要系报告期产量上升、销量减少、库存增加。
在建工程
1,323,268.35
586,034.13
125.80%
主要系报告期新投建井巷工程。
递延所得税资产
2,933,231.17
1,087,469.40
169.73%
主要系报告期计提坏账准备增加。
短期借款
30,000,000.00
5,000,000.00
500.00%
主要系报告期银行借款增加。
应付票据
20,825,388.00
2,924,414.00
612.12%
主要是报告期支付材料款及工程款开具承兑汇票。
应付账款
46,121,929.56
75,892,098.04
-39.23%
主要系报告期支付工程款、材料款。
应付职工薪酬
627,014.22
939,864.41
-33.29%
主要系报告期支付工资及缴纳上年度社会保险费用。
应交税费
4,605,046.17
11,130,314.59
-58.63%
主要系报告期销售减少及缴纳上年度税款。
专项储备
2,213,942.78
主要系报告期计提未使用。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
21,944,357.06
31,759,692.39
-30.91%
主要系报告期产品销售减少。
营业成本
8,575,791.71
17,429,633.64
-50.80%
主要系报告期产品销售减少。
营业税金及附加
2,368,274.35
1,780,574.24
33.01%
主要系报告期资源税、城建及教育费附加增加。
管理费用
6,133,943.85
8,932,308.02
-31.33%
主要系上年同期支付了重组中介费。
财务费用
248,998.18
852,410.11
-70.79%
主要系上年同期支付了贴现息。
营业外收入
100,000.00
27,281.31
266.55%
主要系报告期获得纳税奖励。
所得税费用
789,617.95
2,293,106.47
-65.57%
主要系享受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472,907.80
-33,785,254.28
63.08%
主要系报告期较上年同期销售减少,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925,806.68
85,931,453.31
-123.19%
主要系报告期购建固定资产以及重组时留在上市公司的资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694,990.00
14,843,890.11
66.36%
主要系报告期银行借款增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2012年9月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陕西炼石矿业有限公司进行股权投资的议案》,决定由全资子公司陕西炼石矿业有限公司出资1250万美元,与张政先生及Jade Deluxe Holdings Limited合计以现金出资3750万美元,参股CWH(HK)Resources Limited(该公司由China West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设立,设立时未实际出资,本次增资实质为共同投资),共同开发澳大利亚Peko矿产资源。
报告期内,该事项无实质进展,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予以公告。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2-040)
2012年09月04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51)
2012年12月01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 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上海中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路集团")及张政、陕西力加投资有限公司、四川恒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奥格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汇世邦科技有限公司、咸阳市能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浦伟杰、楼允、徐跃东、王林(以下简称"相关股东")
二、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为了减少和规范与上市公司将来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确保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中路集团及相关股东签署了《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具体如下:"1、不利用自身对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2、不利用自身对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3、不以低于(如上市公司为买方则"不以高于")市场价格的条件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利益的行为。同时,本公司(本人)将保证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在对待将来可能产生的与本公司(本人)的关联交易方面,将采取如下措施规范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1、若有关联交易,均严格履行合法程序,及时详细进行信息披露;2、对于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等均严格按照市场经济原则,采用公开招标或者市场定价等方式进行,以充分保障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三、关于维护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为保证未来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中路集团及相关股东签署了《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承诺将保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的独立,具体如下:"1、人员独立:(1)保证咸阳偏转生产经营与行政管理(包括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完全独立于本公司(本人)及其下属其他公司、企业。(2)保证咸阳偏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营销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咸阳偏转工作、并在咸阳偏转领取薪酬,不在本公司(本人)及其下属其他公司、企业兼职担任高级管理人员。(3)保证本公司(本人)推荐出任咸阳偏转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均通过合法程序进行,本公司(本人)不干预咸阳偏转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作出的人事任免决定。2、资产独立:(1)保证咸阳偏转及其子公司资产的独立完整;保证本次置入咸阳偏转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瑕疵。(2)保证本公司(本人)及其下属其他公司、企业不违规占用咸阳偏转资产、资金及其他资源。3、财务独立:(1)保证咸阳偏转设置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和拥有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2)保证咸阳偏转在财务决策方面保持独立,本公司(本人)及其下属其他公司、企业不干涉咸阳偏转的资金使用。(3)保证咸阳偏转保持自己独立的银行账户,不与本公司(本人)及其下属其他公司、企业共用一个银行账户。4、机构独立:(1)保证咸阳偏转及其子公司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并与本公司(本人)机构完全分开;保证咸阳偏转及其子公司与本公司(本人)及其下属其他公司、企业之间在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2)保证咸阳偏转及其子公司独立自主运作,本公司(本人)不会超越咸阳偏转董事会、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咸阳偏转的决策和经营。5、业务独立:(1)保证咸阳偏转拥有独立的生产和销售体系;在本次资产置换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以及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在产、供、销等环节不依赖于本公司(本人)及其下属其他公司、企业。(2)保证本公司(本人)及其下属其他公司、企业避免与咸阳偏转及其子公司发生同业竞争。(3)保证严格控制关联交易事项,尽可能减少咸阳偏转及其子公司与本公司(本人)及其下属其他公司、企业之间的持续性关联交易。杜绝非法占用咸阳偏转资金、资产的行为,并不要求咸阳偏转及其子公司向本公司(本人)及其下属其他公司、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与对非关联企业的交易价格保持一致,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4)保证不通过单独或一致行动的途径,以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以外的任何方式,干预咸阳偏转的重大决策事项,影响咸阳偏转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的独立性。"
2011年03月18日
承诺持续有效,各承诺人严格履行了承诺,无违反该承诺的情况。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相关股东
关于盈利预测的承诺:为保证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不损害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本公司与相关股东于2011年3月18日签署了《关于业绩补偿的协议》,陕西炼石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炼石矿业")预测2011年度、2012年度和201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数分别为 3,910.65万元、5,564.71万元和 6,431.30万元。2012年1月12日,公司与相关股东又签署了《关于业绩补偿的协议之补充协议》,炼石矿业预测2012年度、2013年度和201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数分别为 5,564.71万元、6,431.30万元及7,351.33万元。根据上述协议,公司应当在2011年度、2012年度、2013年度和2014年度审计时对炼石矿业实际利润数与前述预测净利润额差异情况进行审查,并由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专项审核意见。炼石矿业实际利润数与预测利润数的差异情况根据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结果确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如果炼石矿业在2011年度、2012年度、2013年度和2014年度未实现前述预测净利润额,炼石矿业原全体股东应以相应股份向公司补偿。补偿办法: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如果炼石矿业在2011年度、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未实现前述预测净利润额,相关股东将按照上述协议约定的方法计算出股份数量,向本公司补偿,本公司以总价人民币1.00元的价格回购相关股东持有的相应数量股份并予以注销,具体补偿方式、补偿股份数量的计算方法、补偿原则及股份回购实施时间详见2011年6月15日指定信息网站www.cninfo.com.cn刊登的《与陕西炼石矿业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关于业绩补偿的协议(更正后)》。
2011年03月18日
截至本公告签发日,该承诺持续有效。2011年度炼石矿业实际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981.47万元,完成业绩承诺数的101.81%;2012年度实际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5,693.42万元,完成业绩承诺数的102.31%。2012年度 各承诺人无违反该承诺的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中路集团及相关股东
关于锁定期的承诺:就本次咸阳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转让的国家股和上市公司新增股份锁定期,中路集团承诺,自受让咸阳国资委所持公司股份并登记在其名下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上述股份。炼石矿业股东张政、陕西力加、咸阳能源承诺,自咸阳偏转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咸阳偏转股份;炼石矿业股东四川恒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奥格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汇世邦科技有限公司、浦伟杰、楼允、徐跃东和王林承诺,自咸阳偏转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咸阳偏转股份。
2011年03月18日
截止本公告签发日,各承诺人均严格履行了承诺事项。2013年2月26日,四川恒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奥格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山南格立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汇世邦科技有限公司、浦伟杰、楼允、徐跃东和王林持有的股份解除了限售。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张政
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业绩补偿承诺:鉴于解禁股东承诺锁定期与业绩补偿承诺期限不一致,为此,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政先生在解禁股东提交解除股份限售申请时作出如下承诺:“自解禁股东持有的股份解除限售义务之日起,如发生解禁股东未能履行《关于业绩补偿的协议》和《关于业绩补偿的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的义务时,由本人承担其应履行业绩补偿的全部责任。本项承诺为不可撤销之承诺“。
2013年02月01日
承诺人严格履行了承诺,无违反该承诺的情况。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不适用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否
承诺的解决期限
不适用
解决方式
不适用
承诺的履行情况
承诺的履行情况 严格履行了承诺,没有发生违反承诺情形。
四、对2013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同向大幅上升
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确数
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
累计净利润的预计数(万元)
约2,800
1,901.09
增长
47.2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约0.058
0.044
增长
31.82%
业绩预告的说明
主要系2013年半年度期间费用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上年同期重组实施时,资产置出发生土地增值税及中介费,本报告期未发生此类费用。
董事长:张政
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697 证券简称:炼石有色 公告编号:2013-013
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2.预计的业绩:□ 亏损 □ 扭亏为盈 √ 同向上升 □ 同向下降
3.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47.28%
盈利:1,901.09万元
盈利:约2,800.00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约0.058元
盈利:0.044元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系2013年半年度期间费用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上年同期重组实施时,资产置出发生土地增值税及中介费,本报告期未发生此类费用。
四、其他相关说明
2013年半年度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13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特此公告。
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