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4-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13-037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局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4月24日以专人、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3年4月26日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为参股企业珠海富华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珠海复材的发展,公司同意按38.33%的持股比例为其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期限一年金额不超过3066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鉴于公司董事李少汕先生、高管人员黄志华先生、张庆红先生同时兼任珠海复材的董事,因此公司与珠海复材存在关联关系。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详见刊登于2013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http://www.cninfo.com.cn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企业珠海富华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关联董事李少汕先生回避表决。 二、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同时,公司同意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详见刊登于2013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http://www.cninfo.com.cn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公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三、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减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富华风能拟增资金额的议案 公司同意对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富华风能拟增资金额进行调减,将增资金额由8,799.85万元调减为2185万元。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详见刊登于2013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http://www.cninfo.com.cn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减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富华风能拟增资金额的公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四、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关于为参股企业珠海富华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议案》、《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减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富华风能拟增资金额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定于2013年5月14日(星期二)下午14:1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议案内容详见刊登于2013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http://www.cninfo.com.cn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13-038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4月24日以专人、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3年4月26日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审议通过了《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减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富华风能拟增资金额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刊登于2013年4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http://www.cninfo.com.cn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减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富华风能拟增资金额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富华风能增资金额事项,是根据公司自身经营而做出的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监事3人,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13-039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企业 珠海富华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参股企业珠海富华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复材”)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期限一年,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流动资金综合授信额度。 为支持珠海复材的发展,公司拟按38.33%的持股比例为其中3066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授权公司董事局主席签署有关担保文件。珠海复材另一股东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按61.67%持股比例为另外4934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珠海复材未对该事项提供反担保。 鉴于公司董事李少汕先生、高管人员黄志华先生、张庆红先生同时兼任珠海复材的董事,因此公司与珠海复材存在关联关系。 上述事项已经2013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关联董事李少汕先生回避表决。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董事局主席签署有关担保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珠海富华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是本公司参股38.33%的参股企业,成立于2002年。注册资本:47,776万元;法定代表人:吴明;注册地:珠海市高栏经济区高栏港北七路25号;主要从事生产、销售纺织类玻璃纤维制品、增强类玻璃纤维制品;研究、开发无碱类玻璃纤维制品;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珠海复材的产权和控制关系如下图: ■ 截至2012年12月31日, 珠海复材经审计资产总计68,348.78万元、总负债22,925.50万元,净资产45,423.28万元,净利润-2485.19万元,营业收入23,550.04万元。截止2013年第一季度末珠海复材未经审计总资产75,403.19万元,总负债30,661.66万元,净资产44,741.54万元,净利润-681.74万元,营业收入5,804.44万元。 三、担保事项 公司拟为珠海复材向金融机构申请期限一年,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66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珠海复材另一股东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为其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934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担保正在推进相关审批流程。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待双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签署生效。 四、独立董事意见 该事项提交董事局会议审议前,经过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认为:该关联担保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五、董事局意见 2012年,珠海复材产能得到进一步恢复,产品结构调整取得一定成效,但受大环境影响,珠海复材经营形势仍较为严峻。进入2013年,珠海复材借助列入珠海市7·50工程培育企业的机遇,以市场为导向,充分挖掘现有设备潜力,进一步调整产品结构,加大薄布和差异化功能产品比例,经营形势逐渐向好,在一定程度上能保障贷款的还款资金来源,且公司对贷款的使用可以进行严密监控、积极防御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并未要求其提供反担保。 另一股东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对珠海复材的担保事项也经其董事会审议通过,按同比例担保的原则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体现了公平、对等原则。董事局认为,公司按持股比例38.33%为珠海复材提供上述担保可支持其正常生产经营发展所需。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报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4760.2万元,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48150万元,合计担保额为72910.2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8.41%。无逾期担保事项。 七、其他 本公司将及时披露担保的审议、协议签署和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 八、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生效的董事局决议; 2、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截止2012年12月31日、2013年3月31日的财务报表;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13-040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局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同时,拟同意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事项不会构成关联交易。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充分盘活闲置资金、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短期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2、投资金额 委托理财累计使用金额在任何时点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 在有效控制风险前提下,公司申请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时将选择与公司有良好业务关系的优质银行,且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仅限于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保证本金安全、风险可控。 4、授权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半年以内。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公司在2013年3月收回碧辟化工分红款1.78亿元,未来预计还可收到的电力项目投资分红1.3亿元(已公告分配事项,尚未收到分红款),而全年投资将按计划分步实施,故公司本年预计有一定的资金短期留存。因此公司可使用上述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需履行的审批手续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5号-证券投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需经公司董事局审议通过,且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委托理财所选择的理财产品,合作方均为与公司有良好业务关系的优质银行,且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仅限于银行发行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能够达到充分盘活闲置资金、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短期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风险控制 公司已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的权限、审核流程、日常监控与核查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公司将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委托理财决策,实施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风险,保障理财资金的安全性。 六、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关于委托理财事项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符合相关法规与规则的规定,公司建立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明确了委托理财的审批流程与权限,加强风险管控,可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公司本次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 (二)保荐机构意见:本次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局会议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上述事项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银行委托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同时,公司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严格防范投资风险。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珠海港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无异议。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13-041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减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富华风能拟增资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局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减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富华风能拟增资金额的议案》。同意对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富华风能拟增资金额进行调减,将增资金额由8,799.85万元调减为2185万元。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公司配股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46号文核准,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向截至股权登记日2013年2月27日(T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珠海港全体股东,按照每10股配3股的比例配股,以3.01元/股的配售价格,配售总数为186,298,607股的股票,募集不超过56,147.05万元的资金。截至认购缴款结束日(2013年3月6日,T+5日),本次配股有效认购数量为168,545,563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07,322,144.63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2,196,392.0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95,125,752.6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3年3月8日到账,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3]第41002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2011年11月1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局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2011年12月21日召开的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2011年12月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局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同时在《配股说明书》中披露:如果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不能满足公司项目的资金需要,公司将利用自筹资金解决不足部分。如果本次配股募集资金超过公司项目的资金需要,剩余部分的募集资金将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截止2013年4月10日,在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共计473,472,000.00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21,716,574.28元(含利息),存放于公司设立的配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为银行存款。 二、富华风能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一)富华风能项目计划投资情况 公司2011年正处于富华风能项目紧张的工程建设期,固定资产建设投资额较大,期间恰逢国家信贷政策缩紧,工程项目难以取得银行贷款,因此经2011年11月1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局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为富华风能增加注册资本金8,799.85万元,并将其列为本次配股的募集资金项目之一,以支持富华风能建设珠海高栏岛风力发电项目(以下简称“高栏岛风电项目”)工程。该工程本期共安装单机容量0.75MW的风力发电机组66台,总装机容量49.5MW。根据项目可研报告,该项目工程动态投资为46327.42万元,运营首年净利润概算值为1343万元。项目主体工程于2011年底完工。 (二)富华风能项目实际投资情况 高栏岛风电项目于2010年3月开工建设,2011年底投入试运营,2012年1月1日起正式投入商业运行,目前部分土建收尾工程仍在继续,同时开展竣工验收前的各项工作。截止2013年3月31日,项目累计投入金额约3.64亿元(未经审计)。在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的情况下,预计项目整体投资约为4亿元。2012年1-12月,高栏岛风电项目实现上网电量8536万千瓦时,营业收入5028万元,净利润2132万元。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实施向富华风能增资的计划。 三、调减富华风能项目增资金额的情况说明 公司拟对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富华风能拟增资金额进行调减,将增资金额由8,799.85万元调减为2185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账户全部剩余金额21,716,574.28元,不足部分由电力集团以自有资金解决。具体调减原因如下: 1、工程总投资额减少。 富华风能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控制建设成本,通过招标限价、 合同管理等方式为工程节约了大量资金;使工程总投资额由可研报告测算的4.63亿元缩减至约4亿元,节省投资金额约6000万元。同时2012年3月开始,富华风能也陆续取得中国进出口银行广东省分行贷款1.8亿元,缓解了股东资金投入压力。 2、项目运营首年盈利情况超出预期。 鉴于建设期投资总额下降带来经营期固定折旧的减少,同时项目运营后管理得当,珠海高栏岛风电场2012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5028万元,净利润2132万元。相对于可研报告测算的1343万元高出789万元,项目盈利能力超出预期,一定程度缓解了投资压力,同时对满足富华风能后续营运资金需求起到良好的补充作用。 3、配股募集资金总额少于预期。 公司在《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中披露,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使用资金561,475,000.00元,而公司实际募集资金为507,322,144.63元,较公司预计投资额减少54,152,855.37元,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发展需要已将大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收购云浮新港71.63%股权及转让方对云浮新港债权项目,截止2013年4月10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21,716,574.28元(含利息)。 综上所述,由于向富华风能增资用于充实高栏岛风电场建设资金项目立项及进行可行性分析时间较早,建设过程中通过严格控制项目成本以及充分利用自有资金一定程度上节约了项目投资,目前富华风能的资金需求已较当时发生了较大变化。考虑目前最新市场情况、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轻重缓急及高栏岛风电场运转情况等因素,拟缩减第七届董事局第四十六次决议关于募投项目之一富华风能的增资金额,向富华风能增资2,185万元以后,后续经营依然能够保持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公司拟调减配股募投项目富华风能增资金额。富华风能双方股东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经济特区电力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力集团”)和珠海汇达丰电力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富华风能95%、5%的股权。股东双方本次拟向风能公司增加注册资金2300万元,其中:电力集团按持股比例95%增加现金投资2185万元,珠海汇达丰电力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5%增加现金投资115万元。增资完成后,风能公司注册资金由1.39亿元增加至1.62亿元。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调减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富华风能拟增资金额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拟缩减向富华风能增资金额,符合公司发展实际情况,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本次调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富华风能增资金额事项,是根据公司自身经营而作出的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保荐机构意见:公司本次拟缩减向富华风能增资金额,符合公司发展实际情况,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拟缩减向富华风能增资金额的事项除尚待珠海港股东大会、富华风能股东会审议批准外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调减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富华风能拟增资金额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富华风能增资项目拟缩减增资金额之核查意见。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13—042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拟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本公司董事局 (二)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3年5月14日下午14:10。 2、网络投票时间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3年5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 (2)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3年5月13日下午15:00至2013年5月14日下午15:00。 (三)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即2013年5月9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法律顾问。 (六)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珠海情侣南路278号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关于为参股企业珠海富华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议案 3、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减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富华风能拟增资金额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提案内容详见刊登于2013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http://www.cninfo.com.cn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企业珠海富华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公告》、《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减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富华风能拟增资金额的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者,可授权委托代表出席,委托代表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后)、委托人股东帐户;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等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登记时间:2013年5月13日上午9:00点-11:30点。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局秘书处(珠海情侣南路278号2楼)。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投票的相关事项 1、投票时间:2013年5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投票代码:360507;投票简称:珠港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输入证券代码:360507;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序号,本次股东大会对应的委托价格如下: ■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如下: ■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2)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的相关事项 1、投票时间:2013年5月13日下午15:00至2013年5月14日下午15:00。 2、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股东采用服务密码方式办理身份认证的流程如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点击“申请密码”,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激活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服务密码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3、网络投票操作程序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4、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更改投票结果。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56-3292216,3292215;传真:0756-3292216;联系人:季茜、黄一桓。 2、会议费用: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人员食宿费用、交通费用及其它有关费用自理。 附件: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3年4月27日 附件: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茲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3年5月14日召开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在相应的意见栏打“√”)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2013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