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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一季度报告 2013-04-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 公司负责人焦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希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常万昌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42.37%,主要原因一是支付前期材料款、设备款;二是公司控股子公司黑龙江龙泰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用闲置资金申购理财产品;三是支付3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项目工程款。 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85,000,000.00元,主要原因是公司控股子公司黑龙江龙泰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将闲置资金申购理财产品所致。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97.67%,主要原因是由于宏观经济不景气,焦炭市场萎靡,公司延长客户还款账期造成本期末应收账款增加。 应收利息: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100%,是由于本期收到利息所致。 预收账款: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43.70%,主要原因是前期的预收款本期发货实现销售以及本期预收款较少所致。 应付利息: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33.12%,主要原因本期计提发行的10亿元债券利息所致。 (2)报告期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59.62%,主要原因是本期增值税进项税留抵金额比上期进项税留抵金额减少,本期应交增值税较上年同期相比增加,导致营业税金及附加中的城市建设维护税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也增加。 销售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32.90%,主要原因是由于焦炭销量减少,耗用的焦炭网、木围帘减少所致。 财务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2.39%,主要原因是新增债券利息费用。 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500.99%,主要原因是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55.16%,主要原因是上年新增的递延收益本期摊销所致。 所得税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64.86%,主要原因是由于本期利润总额减少所致。 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本期较上年同期分别减222.22%、213.42%,主要原因是由于受地方政府煤炭行业政策调整的影响,煤矿开工不足,原料煤紧缺,公司洗煤、焦炭、甲醇、洗油及沥青调和组分开工不足,产量减少,销售减少,同时公司自有煤矿受地方政府煤炭政策调整影响,从年初至本期末处于停产整顿状态,导致净利润下滑。 (3)报告期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73.35%,主要原因一是本期焦炭的毛利率相比上年同期下降,同时本期销售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二是本期原料煤紧张及自供煤减少,精煤采购成本增加,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31,265,604.82元,主要原因一是上年同期双鸭山宝泰隆投资有限公司对双鸭山龙煤天泰煤化工有限公司投资,二是本期矿业公司按期支付购矿款比上年同期减少,三是本期支付的3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项目工程款比上年同期减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31.83%,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双鸭山宝泰隆投资有限公司收到股东投资和黑龙江龙泰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收到股东投资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307号)核准,公司于2012年4月11日采取网上面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10亿元公司债券。2013年4月11日,公司对2012年公司债券进行付息,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7.3%,每手"12宝泰隆"(面值人民币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73.00元(含税)付息金额总额73,000,000元(含税)。公司已于2013年4月11日付息完毕。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公司控股股东黑龙江宝泰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票;公司实际控制人焦云先生及其亲属股东焦岩岩、焦飞、焦凤、焦贵波、焦贵金、焦贵明、周秋、杨连福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票;同时作为公司股东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还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票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目前上述承诺事项正在履行过程中。 2、公司的其他承诺:2005年本公司和七台河市沉陷办签订了供暖协议,按照协议约定七台河市沉陷办补贴本公司锅炉改造专项资金660.00万元,由本公司为七台河市欣源小区提供为期30年的供暖服务。同时本公司承诺若不能履行协议,已补贴的660.00万元将予以退还。目前该承诺正在履行过程中。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累计净利润亏损。 业绩大幅度下滑的原因:一是由于受宏观经济不景气,钢材市场低迷,市场需求不旺,主产品焦炭价格持续在低位徘徊,未见好转,二是由于受地方政府煤炭政策的影响,煤矿开工不足,原料煤紧缺,公司洗煤、焦炭、甲醇、洗油及沥青调和组分生产开工不足,产量减少,销量减少,同时自有煤矿也处于停产整顿状态,以上原因导致业绩大幅度下滑。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鉴于公司2012年业绩大幅下滑,净利润额绝对值较小,且公司于2011年度实施了大额现金分红,考虑到未来应对焦炭市场的持续低迷和公司未来煤炭资源整合的需要及分红实施的效率和可操作性,为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故公司2012年度不向股东进行现金分红,不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焦云 2013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3-011号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5月20日(星期一)09:00 ●股权登记日:2013年5月15日(星期三) ●会议召开地点: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一、会议基本情况: 1、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5月20日(星期一)09:00 3、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13年5月19日15:00至2013年5月20日15:00 4、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五楼会议室 5、会议方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5月15日(星期三)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本人不能出席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律师。 四、登记办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为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1、会议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和个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会议登记时间:2013年5月20日(星期一)7:30—8:30。为保证会议正常表决,5月20日8:30以后大会不再接受股东现场登记及表决。 3、会议登记地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1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五、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程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13年5月19日15:00至2013年5月20日15:00。 2、未办理过身份验证的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之前,需至少提前一天办理身份验证,取得网上用户名、密码及电子身份证书,具体流程见《投资者身份验证操作流程》(附件二)。 3、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股东可使用网上用户名、密码登陆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电子证书),具体流程见《投资者网络投票操作流程》(附件三)。 4、有关股东办理身份验证及进行网络投票的详细信息可登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站查询(http://www.chinaclear.cn/)。 5、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其它事项: 1、会期半天,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王维舟、唐晶 3、联系电话:0464—8338010 13904670287 4、传真:0464—8338010 5、邮编:154603 七、备查文件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现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依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则由本人的委托人自行投票。 1、审议关于《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2、审议关于《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3、审议关于《公司201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4、审议关于《公司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5、审议关于《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6、审议关于《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7、审议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8、审议关于《公司2013年度银行融资计划》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9、审议关于《公司2013年度日常经营性供销计划》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10、审议关于《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11、审议关于《公司聘任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12、审议关于《公司延长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13、审议关于《修订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14、审议关于《修订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15、审议关于《修订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注:对于以上议案,请把该议案下选定的选项后的□ 涂黑以示选择该项。每项议案只能选一个选项,多选、不选、以非涂黑方式选择视同弃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投资者身份验证操作流程 投资者开立证券账户时已开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网络服务权限的,可使用证券账户号/网上用户名、密码等登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网站(http://www.chinaclear.cn/),直接参加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无需办理投资者身份验证业务。 投资者开户时未开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网络服务权限的,需先办理投资者身份验证业务方可参加网络投票。身份验证业务遵循“先注册,后激活”的程序,即先通过互联网进行网上自注册,再到注册时选定的身份验证机构现场一次性办理身份验证手续,激活网上用户名,选择使用电子证书的投资者同时在身份验证机构领取电子证书。网上用户名一旦激活,即刻生效,并可长期使用,投资者需牢记网上用户名、密码,选择使用电子证书的投资者还需妥善保管电子证书。 1、网上自注册 ■ 注1:通过互联网登陆中国结算网站后,点击页面左侧“投资者服务”项下“投资者注册”。 注2:在用户注册页面输入以下信息: (1)投资者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2)A股、B股、基金等账户号码; (3)投资者姓名/全称; (4)网上用户名; (5)密码; (6)选择是否使用电子证书; (7)其他资料信息。 注3:根据系统提示,投资者在系统列出的身份验证机构备选名录中选择一个身份验证机构(例如: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身份验证手续。 注4:注册成功后,提示页面列出了后续操作需要的各项材料。投资者须牢记网上用户名及密码。网上用户名需提交给身份验证机构以办理身份验证手续,身份验证完成后,网上用户名可与密码配合使用,登陆网络服务系统。 2、现场身份验证 ■ 注:自然人、境内法人和境外法人投资者须分别携带以下申请材料,到选定的身份验证机构办理身份验证: 1、自然人: (1)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2、境内法人: (1)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及复印件,或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3、境外法人: (1)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2)有效商业注册登记证明文件或与商业注册登记证明文件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的可证明其机构设立的文件及复印件; (3)董事会或董事、主要股东或其他有权人士授权委托书,能证明该授权人有权授权的文件,以及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附件三: 投资者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办理身份验证并激活网上用户名后,即可参加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投资者使用已激活的网上用户名、密码(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电子证书),在有效时间内按以下流程进行网络投票: ■ 注1:使用电脑通过互联网登陆中国结算网站后,点击页面左侧的“投资者服务”,电子证书用户选择“证书用户登陆”,非电子证书用户选择“非证书用户登陆”。 注2: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电子证书;非电子证书用户还须输入附加码,附加码由系统自动产生,并显示在页面上。 咨询电话:010-59378912 4008 058 058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3-010号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2013年4月15日发出的会议通知,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3年4月25日上午8:00时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公司共有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黄金干、独立董事王晓明、董事孙明君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其余6位董事以现场方式参加表决。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一、会议情况 会议共审议了六项议案,会议及出席会议的人员与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焦云先生主持,在事前已与各位董事对议案内容进行过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最终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修订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内容,公司修订了《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相应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修订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内容,公司修订了《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修订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内容,公司修订了《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相应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制作完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向公司提供综合授信2亿元》的议案; 鉴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哈尔滨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亿元的公司综合授信额度(具体金额以兴业银行哈尔滨分行的最终授信为准),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确定贷款金额及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并由黑龙江宝泰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上公司综合授信期限一年,主要用于购买原材料,还款来源为公司的销售及其他收入。 截止目前,公司借款金额为70,500万元。 上述综合授信事项,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常万昌先生并财务部按照兴业银行哈尔滨分行的要求办理。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召开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所审议的部分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董事会研究决定,于2013 年5月20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13-011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一、二、三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最终审议。 二、备查文件目录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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