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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13-028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一季度报告 2013-04-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安平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文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唐德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货币资金较上年末增加148.79%,主要原因是公司发行公司债收到资金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较上年末减少35.88%,主要原因是公司应收票据背书使用所致; 3、预付账款较上年末增加21.71%,主要原因是项目建设预付工程款增加所致; 4、应付利息较上年末增加1322.04%,主要原因是公司发行公司债计提利息费用所致; 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上年末减少65.67%,主要原因是公司归还到期的借款; 6、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55.55%,主要原因是本期较上期钾肥销量增加及化工产品销售量增加所致; 7、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3.28%,主要原因是本期较上期因产品销量增加和单位产品运费上涨所致; 8、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76.97%,主要原因是流动资金贷款、公司债利息及综合利用化工一期转固后利息费用化等所致; 9、资产减值损失增加8529.62万元,主要原因是化工产品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所致; 1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去年同期减少33.18%,主要原因是公司钾肥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及化工项目亏损所致; 公司报告期钾肥产品销售 59.91万吨,较上年同期增加 8.19 万吨,报告期钾肥产品平均不含税销售单价为 2261.37 元/吨,较上年同期下降403.89 元/吨;报告期内综合利用化工一期亏损19679.49万元(其中计提存货跌价资金准备8529.62万元,财务费用1326.16万元);海虹公司ADC发泡剂项目亏损1837.49万元;公司子公司新域公司水泥亏损2121.86万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2013年1月4日,公司五届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对间接子公司青海盐湖海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详见2013年1月4日,公告编号2012-039,www.cninfo.com.cn);2013年3月25日,公司五届十次董事会审计通过了将青海盐湖海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变更为提供担保的议案,此议案还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2013年3月27日,公告编号2013-019,www.cninfo.com.cn); 2、公司五届四次临时董事会及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间接控股子公司青海盐湖佛照蓝科锂业股份有限(以下简称蓝科锂业)提供不超过16000万元担保责任。(详见2013年3月26日,公告编号2013-014,www.cninfo.com.cn);公司于2010年11月12日为蓝科锂业提供金额为5000万元的担保责任,报告期担保责任已全部解除(其中2013年1月21日解除2500万元,2013年3月5日解除2500万元)。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3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无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说明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钾肥 公告编号:2013-027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4月26日上午,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十次监事会在青海省西宁市胜利路19号盐湖大厦5楼502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9人,亲自出席监事会的监事5人,夏丹宁监事因出差委托李凯监事进行表决,卢刚监事因出差委托姜弘监事进行表决,方建梅、王德胜监事因出差委托汪贵元监事进行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贵元主持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规的规定,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公司2013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第68条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编制情况进行了全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3年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报告的信息真实反映了公司2013年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参与2013年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无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发生。 (3)公司监事会和监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关于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申请银行贷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项目建设的计划安排,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申请固定资产建设贷款26亿元,新增的固定资产建设贷款用途包括:新增100万吨钾肥产能项目需要建设贷款20亿元,综合利用化工二期项目需要建设贷款6亿元。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13-026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3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及传真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3年4月26日上午,在青海省西宁市胜利路19号盐湖大厦五楼502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6人,李小松、王兴富董事因出差委托安平绥进行表决,冯志斌、冯明伟董事因出差委托王富贵董事进行表决, 曹大岭因出差委托马朝晖董事进行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安平绥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规的规定,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公司2013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赞成, 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公司综合利用化工二期项目将氢氧化钠产品调整为氢氧化钾产品的议案; 综合利用化工二期项目包括年产10万吨氢氧化钠、30万吨合成氨、12万吨PVC、33万吨尿素、12万吨VCM的生产装置能力,年产5万吨天然气制乙炔装置、热电中心以及与之配套的辅助设施、公用工程等。化工二期总投资概算为50.68亿元,其中:10万吨氢氧化钠装置的投资概算为4.01亿元。 氢氧化钾是以氯化钾为原料,是对氯化钾产品的深度加工,同时氢氧化钾产品又可以进一步加工成碳酸钾,通过产品调整,增加了公司钾产品种类和产品附加值,拟将综合利用化工二期的年产10万吨氢氧化钠产品调整为生产12万吨氢氧化钾产品,由于这两种产品均为碱类产品,有着相似的生产工艺和设备装置,同时,综合利用一期氢氧化钾成熟的试生产经验,能保证该项目快速建成并能生产合格的氢氧化钾。将生产氢氧化钠产品调整为生产氢氧化钾产品,拟新增投资1.2亿元。氢氧化钾产品采用先进的离子膜生产工艺,污染小,能耗低,产品质量高,经产品调整后可将氯化钾产品进一步深加工,延长产业链,丰富钾行业产品,增加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情况:11票赞成, 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申请银行贷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项目建设的计划安排,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申请固定资产建设贷款26亿元,新增的固定资产建设贷款用途包括:新增100万吨钾肥产能项目需要建设贷款20亿元,综合利用化工二期项目需要建设贷款6亿元。 表决情况:11票赞成, 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以上议案3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另行通知。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青海竞帆律师事务所 关于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竞律非诉字(2013)第16号 致: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青海竞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王正文律师、许宁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有关的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勤勉尽责的精神,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等事项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本次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召开,根据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3月27日刊载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大会通知》”),公司定于2013年4月26日9:00在青海省西宁市胜利路19号盐湖大厦5楼502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已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提前以公告形式通知了股东。《股东大会通知》列明了有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召集人、出席对象、会议议案、股权登记日、会议登记办法等主要事项,载明了会议召开方式为现场召开。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如期于2013年4月26日9:00在青海省西宁市胜利路19 号盐湖大厦5楼502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安平绥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股东大会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一致,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截至2013年4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名册、出席会议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股东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共 7人,代表股份1,097,517,058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69%。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还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上述人员均具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资格。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关于临时提案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3月27日发出《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后,于2013年4月15日收到股东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3年3月31日持有公司股份115,702,30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27%)书面提交的《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提高现金分红比例的提案》,建议公司在2012年度利润分配在董事会提出的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9元(含税)的基础上提高现金分红比例,具体的分红提案为:以2012年12月31日的总股份数1,590,509,203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2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508,962,944.96元,公司2012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公司章程第53条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董事会认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的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决议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将该临时提案列入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并于2013年4月17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告了临时提案的内容。 本所律师认为,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资格以及提出临时提案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就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且在公告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投票进行了计票和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二)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1,094,986,5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反对0股;弃权2,530,5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 2、审议《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1,094,986,5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反对0股;弃权2,530,5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 3、审议《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和2013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同意1,094,986,5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反对0股;弃权2,530,5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 4、审议《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同意1,094,986,5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反对0股;弃权2,530,5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 5、审议《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9元(含税))》。 同意2,505,45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反对1,092,481,0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弃权2,530,5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 6、审议《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提高现金分红比例的提案(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20元(含税))》。 同意1,092,481,0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反对0股;弃权5,036,0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 7、审议《公司续聘2013年财务报告及2013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1,094,986,5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反对0股;弃权2,530,5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 8、审议《公司2013年度董事及管理层年薪的议案》。 同意1,094,986,5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反对0股;弃权2,530,5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 9、审议《公司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713,934,1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反对0股;弃权2,530,5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 10、审议《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1,094,986,5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反对0股;弃权2,530,5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 11、审议《增补公司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同意1,092,481,0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反对2,505,45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弃权2,530,5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 12、审议《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1,094,986,5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反对0股;弃权2,530,5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 13、审议《关于对间接控股子公司-青海盐湖海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变更为贷款担保的议案》。 同意1,094,986,5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反对0股;弃权2,530,5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 14、审议《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同意1,094,986,5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反对0股;弃权2,530,5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 15、审议《公司申请银行贷款的议案》。 同意1,094,986,5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反对0股;弃权2,530,5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逐项表决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和2013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提高现金分红比例的提案(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20元(含税)》、《公司续聘2013年财务报告及2013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2013年度董事及管理层年薪的议案》、《公司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增补公司非职工监事的议案》、《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对间接控股子公司-青海盐湖海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变更为贷款担保的议案》、《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公司申请银行贷款的议案》。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9元(含税))》未获通过。 对《公司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中化化肥有限公司、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四份,于见证律师签字并由本所盖章后生效。 青海竞帆律师事务所 见证律师:王正文 负责人:王四林 许 宁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13-025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第5(1)项议案,即《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建议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9元(含税))》被股东大会否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3年4月26日上午9:00在青海省西宁市胜利路盐湖大厦5楼502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安平绥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7人,持有和代表股份数量1,097,517,058股,占公司总股本1,590,509,203股的69%。 (三)部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青海竞帆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正文、许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方式进行。 (二)具体议案表决情况 1.审议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97,517,058股,其中同意1,094,986,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反对0股,弃权2,530,5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97,517,058股,其中同意1,094,986,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反对0股,弃权2,530,5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及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97,517,058股,其中同意1,094,986,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反对0股,弃权2,530,5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97,517,058股,其中同意1,094,986,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反对0股,弃权2,530,5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建议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9元(含税));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97,517,058股,其中同意2,505,4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反对1,092,481,0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弃权2,530,5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 表决结果:未通过。 (2)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提高现金分红比例的提案建议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20元(含税);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97,517,058股,其中同意1,092,481,0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反对0股,弃权5,036,0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公司续聘2013年财务报告及2013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97,517,058股,其中同意1,094,986,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反对0股,弃权2,530,5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公司2013年度董事及管理层年薪的议案;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97,517,058股,其中同意1,094,986,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反对0股,弃权2,530,5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公司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股东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中化化肥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此议案);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716,464,735股,其中同意713,934,1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反对0股,弃权2,530,5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会议增补马朝晖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97,517,058股,其中同意1,094,986,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反对0股,弃权2,530,5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增补公司非职工监事的议案(会议增补何树军先生为非职工监事);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97,517,058股,其中同意1,092,481,0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反对2,505,4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弃权2,530,5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 表决结果:通过。 11、审议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97,517,058股,其中同意1,094,986,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反对0股,弃权2,530,5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 表决结果:通过。 12、审议关于对间接控股子公司--青海盐湖海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变更为贷款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97,517,058股,其中同意1,094,986,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反对0股,弃权2,530,5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 表决结果:通过。 13、审议对全资子公司-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97,517,058股,其中同意1,094,986,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反对0股,弃权2,530,5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 表决结果:通过。 14、审议公司申请银行贷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97,517,058股,其中同意1,094,986,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反对0股,弃权2,530,5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青海竞帆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正文、许宁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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