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张丽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淑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宇红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总资产(元) | 3,578,991,591.14 | 3,425,794,026.93 | 4.47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675,337,525.50 | 1,617,990,750.01 | 3.5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5.4394 | 5.2532 | 3.54 |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30,998,487.59 | 37.05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75 | 2.78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7,346,775.49 | 57,346,775.49 | 6.9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9 | 0.19 | -17.3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8 | 0.18 | -18.1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9 | 0.19 | -17.3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48 | 3.48 | 减少2.58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32 | 3.32 | 减少2.52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21,536.08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847,500.0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16,393.27 |
所得税影响额 | 731,214.30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2,496.50 |
合计 | 4,086,067.99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8,851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林晓霞 | 523,450 | 人民币普通股 | 523,450 |
许震 | 422,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22,900 |
孙爱田 | 4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00,000 |
周鑫明 | 377,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77,900 |
肖彩云 | 290,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90,200 |
艾萍 | 27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78,000 |
马恩群 | 275,338 | 人民币普通股 | 275,338 |
王俊杰 | 25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58,000 |
王云钦 | 257,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57,600 |
胡良萍 | 236,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36,000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项目 | 2013年3月31日 | 2012年12月31日 | 变动金额 | 变动幅度(%) | 原因分析 |
预付账款 | 1,673,383.41 | 934,557.82 | 738,825.59 | 79.06 | (1) |
无形资产 | 24,102,001.40 | 17,870,497.10 | 6,231,504.30 | 34.87 | (2) |
应付职工薪酬 | 22,541,190.47 | 51,280,478.92 | -28,739,288.45 | -56.04 | (3) |
应交税费 | 33,343,995.92 | 10,067,080.53 | 23,276,915.39 | 231.22 | (4) |
项目 | 2013年1-3月 | 2012年1-3月 | 变动金额 | 变动幅度(%) | 原因分析 |
财务费用 | 921,834.23? | 8,901,318.38 | -7,979,484.15 | -89.64 | (5) |
投资收益 | | 1,080,000.00 | -1,080,000.00 | -100.00 | (6) |
营业外收入 | 3,472,093.27 | 2,568,809.88 | 903,283.39 | 35.16 | (7) |
少数股东损益 | 615,495.35 | 454,562.45 | 160,932.90 | 35.40 | (8)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2,325,748.82 | 65,443,676.04 | -23,117,927.22 | -35.32 | (9) |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 | 1,080,000.00 | -1,080,000.00 | -100.00 | (1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72,000.00 | | 72,000.00 | 100.00 | (11)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19,000,000.00 | -19,000,000.00 | -100.00 | (12)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7,161,698.00 | -7,161,698.00 | -100.00 | (13) |
(1)预付账款增加主要系本期预付家电类供应商货款增加。
(2)无形资产增加主要系本期信息系统升级所致。
(3)应付职工薪酬减少系年初余额为2012年年终奖,于2012年2月发放所致。
(4)应付税费增加主要系年初未交增值税为留抵数,本期未交增值税增加所致。
(5)财务费用减少系上年同期银行贷款于2012年6月清偿,本期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6)投资收益减少系本期尚未收到创景置业公司分红所致。
(7)营业外收入增加主要系本期收到政府补贴所致。
(8)少数股东损益增加主要系本期控股子公司净利润高于上年同期所致。
(9)支付的各项税费减少主要系本期缴纳增值税少于上年同期所致。
(10)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减少系本期尚未收到创景置业公司分红所致。
(11)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增加主要系本期报废固定资产收到处置款所致。
(12)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减少系上年同期偿还银行借款所致。
(13)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减少系上年同期偿还银行借款利息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翠微集团 |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 2012年5月3日至2015年5月2日 | 是 | 是 |
北京兴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华纺房地产开发公司 | 对于2011年9月增资前持有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对于2011年9月增资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 2011年9月增资前持有的股份承诺时间为2012年5月3日至2013年5月2日;2011年9月增资的股份承诺时间为2012年5月3日至2015年5月2日 | 是 | 是 |
解决同业竞争 | 翠微集团 | 北京翠微集团出具《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确认其不存在且不从事与本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以投资控股、参股、合资、联营或其它形式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任何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相同、相近或构成竞争的业务,并承诺将采取各种方式避免发生同业竞争。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注:北京兴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华纺房地产开发公司、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三户、北京凯振照明设计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四家股东所持有的共计35,460,000股限售股将于2013年5月3日上市流通。查询索引:2013年4月24日上交所网站《翠微股份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0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61,60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公司2012年度现金分红数额占当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41.60%,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丽君
201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