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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21 证券简称:长城开发 公告编号:2013-021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一季度报告 2013-04-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谭文鋕、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莫尚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彭秧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应收票据比上年末增长了131.47%,主要是收到客户应收票据增多所致; 2、预付账款比上年末增长了32.12%,主要是香港公司信用证贴现预提利息增加所致; 3、短期借款比上年末增长了8.93%,主要以规避进、出口收付汇业务的汇率波动风险而发生,年均借款利率约为1.83%; 4、其他应付款比上年末降低了37.67%,主要是应付本公司参股公司捷荣模具的增资款减少所致; 5、营业税金及附加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了110.29%,主要是流转税增加导致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增加; 6、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相比降低了38.75%,主要是出口运费减少及磁记录销售人员减少所致; 7、财务费用的收益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了309.06%,主要是远期结售汇到期交割及存款利息产生的收益增加所致; 8、资产减值损失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了97.13%,主要是账龄较长的应收款增加所致; 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与上年同期相比降低了51.37%,主要是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10、投资收益与上年同期相比降低了增长了74.16%,主要是原因出售光大银行的股票产生的收益及联营企业亏损综合影响所致; 11、营业外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有大幅增长,主要是处置固定资产生的收益及政府补助收益增加所致; 12、营业外支出与上年同期相比有大幅增长,主要是处置固定资产生的损失所致; 13、所得税费用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了34.41%,主要是应纳税所得额增加所致; 14、少数股东损益与去年同期相比减亏了62.65%,主要是控股子公司磁记录公司亏损比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1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18.70%,主要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1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额比上年同期增加了54.31%,主要是由于对联营公司捷荣模具、长城科美、开发晶的投资增加及惠州厂房建设投入增加所致。 1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降低了805.97%,主要是由于一年期保证金存款比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 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2012年12月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预案》,拟向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7,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不低于3.97元/股,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9,151.62万元,并用于以下重点项目建设,以实现公司的跨越式发展。
2013年1月29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国资产权〔2013〕39号),并经公司2013年2月1日召开的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2012年12月19日和2013年2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2、重大业务合同情况 (1)本公司在国家电网公司电能表2012年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及南方电网公司2012年第一批项目招标中累计中标110.08万只,合同总价约2.17亿元人民币。截止目前仍有0.19亿元合同在履行中。本公司在国家电网公司电能表2013年第一批项目中中标32.05万只,合同金额为602.35万元,目前该合同正在履行。该项目由本公司与本公司参股38%的深圳长城科美技术有限公司共同开展,长城科美是本公司国内电表业务拓展的平台。 (2)本公司在意大利国家电力公司(ENEL)单相智能电表公开招标活动中累计中标3302万欧元(约折人民币2.58亿元),合同将从2013年1月开始执行,分2年完成。相关公告参见2012年8月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3、报告期内获得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1)2013年3月1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以信用方式获得交通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等值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年。 4、关于与集团财务公司开展全面金融合作情况 (1)存款情况 截止2013年3月31日,公司在中电财务办理存款余额为599,990,710.93元人民币,详见下表: 长城开发2013年1-3月通过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 单位:人民币元
(2)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在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的风险评估报告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截止2013年3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资金、信贷、投资、稽核、信息管理风险控制体系制定及实施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13)第1-00599号《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认为: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严格按银监会《企业集团财务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4〕第5号)规定经营,经营业绩良好,根据我们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我们未发现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截止2013年3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资金、信贷、投资、稽核、信息管理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三、对2013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四、证券投资情况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五、 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出售所持有的光大银行全部股份1210万股,实现投资收益17,047,499.53元。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说明 七、 内部控制建设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照财政部等五部委发布的《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相关要求,对公司2012年度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编制完成了《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审计机构审计后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内部管控要求,公司将在全资子公司范围内全面推广内控建设,目前开发苏州的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正按计划推进中。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21 证券简称:长城开发 公告编码:2013-020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3年4月25日在本公司二楼五号会议室召开,该次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全体董事及相关与会人员,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谭文鋕董事长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选举谭文鋕董事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 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选举杜和平董事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 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选举谭文鋕先生、卢明先生、庞大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谭文鋕先生为主任委员,任期三年。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四、 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选举周俊祥先生、钟际民先生、张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周俊祥先生为主任委员,任期三年。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五、 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选举周俊祥先生、陈建十先生、张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周俊祥先生为主任委员,任期三年。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六、 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选举张鹏先生、周俊祥先生、庞大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张鹏先生为主任委员,任期三年。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七、 聘任公司总裁议案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审议,决定聘任郑国荣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三年。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八、 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议案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审议,决定聘任陈朱江先生、石界福先生、蔡立雄先生、于化荣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莫尚云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九、 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议案 经谭文鋕董事长提议、董事会审议,决定聘任葛伟强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高管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知识、工作经历和经营管理经验等能够胜任拟任岗位的职责要求;相关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及《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况,以及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任职资格合法;董事会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十、 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议案 经谭文鋕董事长提议、董事会审议,决定聘任李丽杰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一、 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二、 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2013年3月31日) 审议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1票,表决通过。关联董事陈建十先生回避表决。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2013年3月31日)》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简历: 谭文鋕先生,英国国籍,本公司创始人之一。现任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博旭(香港)有限公司董事、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冠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昂纳光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开发科技(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开发磁记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Excelstor Group Limited董事、开发晶照明厦门有限公司董事长等。1985年7月至2010年5月任本公司总裁,1988年11月首次担任本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历任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2008年1月起担任本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2013年4月25日换届选举时再次连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谭文鋕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1,670,817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杜和平先生,中国国籍。毕业于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经营师。现任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裁、冠捷科技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兼任中国电子企业协会副会长、中国计算机行业协会常务理事、深圳市电子信息产业联合会会长、深圳市计算机行业协会会长、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深圳市计算机学会副理事长及深圳市科普志愿者协会理事长等。曾任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公司副总经理,长城电源厂筹备负责人、厂长,国营4393厂副总工程师等职务。2005年11月首次担任本公司董事,历任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董事,2012年10月起担任本公司副董事长。2013年4月25日换届选举时再次连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杜和平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6,27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钟际民先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华中工学院无线电专业,大学学历,主任编辑。现任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任中国电子科技公司董事、深圳开发磁记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办公厅主任、国际合作部负责人、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国电子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香港三讯电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中国通广电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经理部副主任、机电部办公厅综合处干部(正处级)、中国电子报社编辑部主任、国营第798厂设计所助工等职。2008年1月起担任本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2012年10月开始担任本公司董事。2013年4月25日换届选举时再次连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钟际民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卢明先生,本公司董事,中国国籍。长城集团创始人之一。毕业于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获计算机科学硕士学位,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留学德国,在汉堡高能物理研究所师从丁肇中先生。现任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冠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外部董事。曾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中国长城计算机集团公司董事、总经理、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等。1998年5月首次担任本公司董事,历任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董事。2013年4月25日换届选举时再次连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卢明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郑国荣先生,中国(香港)国籍,工商管理硕士和商业经济硕士。现任博旭(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开发科技(香港)有限公司董事、苏州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开发磁记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开发晶照明(厦门)有限公司董事、Country Lighting (BVI) Co., Ltd.董事局主席。1989年11月起任本公司副总裁、高级副总裁,2010年5月开始担任本公司总裁。1990年4月首次担任本公司董事,历任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董事,2013年4月25日换届选举时再次连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郑国荣先生与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167,083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建十先生,毕业于清华大学第一分校电子技术专业,本科,工程师。现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规划计划部副主任,兼任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中国电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曾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产业发展部副总经理、经营管理部副总经理、中国电子产业工程公司董事、深圳市爱华电子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长城高腾信息产品有限公司董事、中国长城计算机集团公司经营管理部经理、计划发展部、企业管理部副经理等。2005年5月首次担任本公司董事,历任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董事,2013年4月25日换届选举时再次连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陈建十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周俊祥先生,中国国籍。毕业于武汉大学和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生部,获理学学士和经济学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现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兼任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深圳银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珠海公诚信会计师事务所所长、珠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珠海市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经理等。2008年7月起担任本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3年4月25日换届选举时再次连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周俊祥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鹏先生,中国国籍。武汉大学经济学硕士、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博士,审计师。现任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华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副总裁、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南方总部副总经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二部总经理、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西南总部总经理、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总部董事、总经理、昆明制药独立董事,黔轮胎独立董事。2009年12月起担任本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3年4月25日换届选举时再次连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张鹏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庞大同先生,本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毕业于北京航空学院,高级工程师。现任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深圳大族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深圳市商业联合会永久荣誉会长、中国中小企业协会特邀副会长、深圳市企业家摄影协会最高荣誉主席。曾任中电集团生产经营部副主任、中电总公司生产局副总经济师、中电深圳公司副总经理、深圳中康玻璃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深圳科技专家委员会副主任、深圳赛格日立彩色显示器件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深圳市经济发展局党组书记、局长、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总裁、董事局董事。2012年5月首次担任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3年4月25日换届选举时再次连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庞大同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朱江先生,中国国籍。1989年天津大学毕业,吉林大学企业管理硕士。工程师、经济师,高级职业经理。现任开发科技(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开发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州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惠州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东莞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海南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开发光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长城开发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州金冠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开发磁记录(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昂纳光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昂纳信息技术(深圳)有限公司董事、深圳长城科美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中国电子东莞产业园有限公司董事。曾任长城集团深圳市华明计算机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办公室副主任等。2005年1月首次担任本公司副总裁。 陈朱江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石界福先生,马来西亚国籍。毕业于英国爱丁堡大学电子与电气专业,工学学士。现任苏州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开发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东莞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惠州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长城开发贸易有限公司董事、苏州金冠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曾任Conner Peripherals测试工艺工程师、采购工程师,JTS Corporation采购高级工程师,1997年入职长城开发,历任公司PMC副经理、采购部经理、硬盘磁头厂副总经理、总经理。2010年2月首次担任本公司副总裁。 石界福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蔡立雄先生,中国(香港)国籍。毕业于英国华威大学,获生产及工业工程硕士学位。现任深圳开发光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东莞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惠州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曾任伟易达电讯公司市场部副总裁、运营总经理,王氏港建有限公司营业及项目部副总经理。2010年9月首次担任本公司副总裁。 蔡立雄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于化荣先生,中国国籍。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机械工程系锻压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现任惠州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东莞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曾任本公司深圳区域生产运营总经理、通讯与消费电子产品事业部总经理,苏州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磁头厂总经理、高级经理、工程经理、主任工程师,广州隆辉电脑磁头厂高级工程师,宝鸡石油机械厂工程师等。2012年11月首次担任本公司副总裁。 于化荣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82,5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莫尚云先生,中国国籍。毕业于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财政专业企业财务方向,获经济学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现任深圳开发光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苏州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开发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东莞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惠州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长城开发贸易有限公司董事、苏州金冠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捷荣模具工业(东莞)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曾任本公司财务部高级经理,大鹏网络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经理,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蛇口龙电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深圳通广-北电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湖南省株洲火炬火花塞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助理等。2004年10月首次担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莫尚云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葛伟强先生,本公司董事会秘书,中国国籍。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动设计与自动生成专业,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现任华旭金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捷荣模具工业(东莞)有限公司董事。曾任中科院计算机语言信息工程研究中心高级工程师,中国系统工程公司软件中心软件开发工程师等。2006年2月首次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葛伟强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丽杰女士,中国国籍。毕业于辽宁科技大学管理工程系会计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注册会计师。曾先后在冶金部第三冶金建设公司、深圳华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开发磁记录有限公司从事财务工作,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从事股证事务工作。2004年1月首次担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董事会办公室高级经理。 李丽杰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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