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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市委托理财存对敲交易风险 2013-04-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郑晓波
在昨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证监会郑重提醒广大期货投资者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交易密码管理,高度关注账户委托他人交易的“委托理财”对敲交易风险,切实保障自身资金安全。 该发言人表示,对敲转移他人资金的案件可以大致分为两类:一是违法犯罪分子通过木马程序、偷窥、偷听等方式窃取了投资者的期货账号和密码导致的案件;二是违法犯罪分子以委托理财的幌子骗取受害人的账号和密码导致的案件。近年来,“委托理财”类案件占到对敲转移他人资金案件的主要部分,并且单起案件的涉案金额较高。由于此类案件中的违法犯罪分子多在异地通过互联网实施对敲行为,盈利后出金到取款的速度极快,案件侦破难度较高。 该发言人说,违法犯罪分子选择在期货市场实施对敲转移他人资金的行为,主要是因为:一是期货市场存在大量不活跃期货合约,由于这些合约的交易参与者极少,买卖价差较大,违法犯罪分子相对容易实现与特定对手的交易;二是期货市场实行T+0交易机制,违法犯罪分子可在较短时间完成整个犯罪行为;三是期货交易实行保证金的杠杆交易,少量资金即可获取大额利润,刺激了犯罪分子的犯罪冲动。 该发言人强调,投资者应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妥善保管好账户和密码,警惕木马等黑客程序,注意账户委托他人交易的风险。同时,投资者切勿将账户委托给网络上认识的陌生人操作。(郑晓波)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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