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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5-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中银标普全球精选自然资源等权重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5月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日常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中银标普全球精选自然资源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境外主要投资场所同时开放的每个工作日。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注册登记机构确认接收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若未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在实施日前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柜台申购本基金,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0元人民币;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平台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各销售机构对上述最低申购限额、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投资者以定期定额投资方式申购本基金或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上述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并在调整生效前依照有关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 3.2申购费率 3.2.1前端收费
注: 1、申购金额中已包含投资者应支付的申购费。 2、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不对投资者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进行限制。 如遇巨额赎回等情况发生而导致延期赎回时,赎回办理和款项支付的办法将参照基金合同有关巨额赎回或连续巨额赎回的条款处理。 4.2赎回费率
注:1、就赎回费率的计算而言, 1年指365日,2年730日,以此类推。 2、上述持有期是指在注册登记系统内,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连续期限。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为赎回费总额的25%。 2、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除基金合同另有规定外,基金管理人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对该持有人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进行处理,即注册登记确认日期在先的基金份额先赎回,注册登记确认日期在后的基金份额后赎回,以确定被赎回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和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业务办理规则、程序、数量限制等进行调整,并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于四舍五入导致的误差归入基金资产。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5.1办理方式 申请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拥有基金管理人开放式基金账户。 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后即可到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销售机构网点申请办理此项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5.2办理时间 自2013年5月7日起正式开通,本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5.3 办理机构 投资者目前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平台及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和中信银行的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调整业务办理机构,届时将按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5.4定期定额投资金额 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单笔最低金额为200元(含200元),具体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投资者可与各销售机构就本基金申请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 5.5扣款日期及扣款方式 投资者通过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相关流程和业务规则遵循各销售机构有关规定。详情请咨询各销售机构的当地销售网点。 5.6定期定额投资费率的说明 定期定额投资费率和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业务相同。如有费率优惠以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为准。 5.7扣款和交易确认 每期实际扣款日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2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基金份额查询起始日为T+3工作日。 5.8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者想变更每期扣款金额和扣款日期,可提出变更申请;如果投资者想终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可提出解除申请。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6. 基金销售机构 6.1 场外销售机构 6.1.1 直销机构 名称: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26楼、45楼 法定代表人:谭炯 电话:(021)38834999 传真:(021)68872488 联系人:徐琳 6.1.2 其他场外销售机构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网址: www.boc.cn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傅育宁 电话: 0755-83198888 传真: 0755-83195049 客服电话: 95555 网址: www.cmbchina.com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 www.bankcomm.com 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http://bank.ecitic.com 6.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13年5月7日起,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基金份额日常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中银标普全球精选自然资源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银标普全球精选自然资源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 / 400-888-5566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了解相关情况。 3.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标普道琼斯指数公司及其第三方许可人对本基金使用其指数的授权,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银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5月3日
关于中银标普全球精选自然资源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境外主要 市场节假日暂停相关交易的公告 根据《中银标普全球精选自然资源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银标普全球精选自然资源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中银标普全球精选自然资源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办理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纽约证券交易所、多伦多证券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同时开放的每个工作日,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相关业务时除外。 为保障基金平稳运作,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除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因国内节假日休市外, 2013 年下列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暂停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并自下列节假日结束后的首个开放日恢复办理相关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建议以定期定额投资方式申购本基金的投资者在设定扣款日期时避开上述节假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免导致当期交易失败。 若未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发生变化、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及其他特殊情况,或依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约定需要调整上述安排的,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访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021-38834788,400-888-5566)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标普道琼斯指数公司及其第三方许可人对本基金使用其指数的授权,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5月3日
中银标普全球精选自然资源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通网上直销申购、赎回、定期定额 投资并实施交易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进一步答谢新老投资者,方便个人投资者通过互联网投资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管理的开放式基金,本公司决定自2013年5月7日起,在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开通旗下中银标普全球精选自然资源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00049)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并对部分交易行为实行优惠费率。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业务开通范围 1、持有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南京银行、上海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长沙银行、温州银行、金华银行等银行的借记卡,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办理相关申请手续后,自2013年5月7日起即可办理本基金的网上直销申购及赎回业务。 2、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选择网银直连方式开户的农业银行卡、招商银行卡用户,选择通联支付方式开户的工商银行卡、农业银行卡、交通银行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卡、平安银行卡、浦发银行卡、上海银行卡、温州银行卡用户,以及选择银联通方式开户的兴业银行卡用户,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办理相关申请手续后,自2013年5月7日起即可办理本基金的网上直销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二、定期定额投资金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每期单笔申购金额最低为200元人民币(含200元),不设金额级差。 2、不同的支付银行卡和支付渠道有相应的最高支付限额,投资者具体可参见本公司网站相关内容。 三、交易费率优惠 1、根据支付银行卡和支付渠道的不同,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在原申购费率基础上按下表实行不同的优惠折扣。若优惠后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0.6%执行。若原申购费率等于、低于0.6%或适用固定费率的,则执行原申购费率。具体优惠幅度如下:
四、注意事项: 1、申购金额中已包含投资者应支付的申购费。 2、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3、具体网上直销开户要求及流程可参见本公司网站。 4、上述费率如有调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五、信息咨询: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http://www.bocim.com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400-888-5566 2、中国银行 网站:http://www.boc.cn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3、建设银行 网站:http://www.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4、农业银行 网站:http://www.a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5、招商银行 网站:http://www.cm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6、通联支付 网站:www.allinpay.com 通联支付客服电话:95156 7、银联电子支付 网站:www.chinapay.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16 六、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拟投资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银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投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3、本基金管理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标普道琼斯指数公司及其第三方许可人对本基金使用其指数的授权,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5月3日
关于中银标普全球精选自然资源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自2013年5月7日起,中信银行将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中银标普全球精选自然资源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049,以下简称“本基金”),届时投资者可通过中信银行各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流程以中信银行规定为准。 通过中信银行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相关注意事项: (一)业务受理时间 本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在中信银行的受理时间相同。 (二)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本业务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的深圳类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遵循中信银行的相关规定。 2、已开立中登公司深圳类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中信银行相关营业网点申请增开交易账户(已在中信银行开户者除外),并申请办理本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中信银行的规定。 (三)每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与中信银行约定每期固定的投资金额,该投资金额即为申购金额,但每期申购金额应不低于人民币100元(含申购手续费),并不设金额级差。 (四)扣款日期及扣款方式 投资者可与中信银行约定扣款日期和扣款方式,相关流程和业务规则遵循中信银行有关规定。 (五)定期定额投资适用费率 若无另行公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和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业务相同。如有费率优惠以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为准。 (六)交易确认 每期实际扣款日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2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基金份额查询起始日为T+3工作日。 (七)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者想变更每期扣款金额和扣款日期,可提出变更申请;如果投资者想终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可提出解除申请。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中信银行的相关规定。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公司网站: www. bank.ecitic.com 2、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66;021-38834788 公司网站:www.bocim.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标普道琼斯指数公司及其第三方许可人对本基金使用其指数的授权,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银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选择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5月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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