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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026 证券简称:山东威达 公告编号:2013-021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5-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4月28日9:00 。 2、会议地点:公司副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明燕女士。 6、股权登记日:2013年4月23日。 7、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00,814,9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4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00,814,97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00,814,97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3、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济南第一机床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名称:山东威达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60,992,886股 关联关系:山东威达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济南第一机床有限公司是其全资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票39,822,0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其中,关联股东山东威达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指派曹钧律师、龚新超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对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三年五月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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