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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美欣达 公告编号:2013-23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5-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时间:2013年4月27日(星期六)上午九点 2.会议地点:浙江省湖州市美欣达路588号办公大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股权登记日:2013年4月22日 5.会议主持人:芮勇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4,966,603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43.10%。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出席了会议,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上市规则》的规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认真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966,60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4,966,60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4,966,60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34,966,60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4,966,60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966,60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48,899股,回避34,517,70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关联股东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数5,728,909股),单建明先生(持股数28,732,545股),金来富先生(持股数56,250股)回避表决。 8.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966,60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对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966,60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独立董事向本次股东大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报告了独立董事201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包括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次数、发表独立意见、日常工作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全文于2013 年4月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4月2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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