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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劵代码:000949 证劵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13-023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3-05-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4月18日以书面和传真形式发出。 2.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董事会于2013年4月28日上午10::00点在公司二楼东会议室召开,会议以通讯和现场表决方式同时进行。 3.公司实有董事9人,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 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9人。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邵长金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 5.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审议议题: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拟以资产收益权方式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借款的议案。 为充实公司流动资金,公司拟以资产收益权方式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申请10000万元(大写:壹亿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一年,利率按6.0%/年计算。 为取得本次借款事项,公司将合法拥有的氨纶设备中不少于21000万元(大写:贰亿壹仟万元)人民币生产设备的收益权转让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收益权包括以下内容:1.该部分设备在任何情形下的全部卖出收入;2.资产形成的派生收入或孽息;3.以任何方式处分该部分资产所产生的全部收入。)该部分生产设备的资产所有权仍归本公司拥有。在公司使用上述借款期间内,该项资产账面价值不低于人民币21000万元整,如该资产账面价值低于本项约定金额时,则公司转让新的固定资产收益权补足差额部分。公司如期偿还该笔借款本息后,收回上述资产的收益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2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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