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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5-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038 证券简称:*ST大通 公告编号:2013-023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4月22日,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2013年5月2日上午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传真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表决7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审议《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 公司因2004年、2005年、2006年连续三年亏损,根据当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股票于2007年5月22日起暂停上市。 在公司股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暂停上市期间,公司进行了资产赠与、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股本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下简称"股改"), 公司主业于2008年转变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得到了根本改善。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公司股票于2013年2月8日恢复上市。 根据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1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7.8万元。 公司已恢复持续经营能力,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13.2.10条有关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规定,且不存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董事会决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本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反对; 0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五月二日
证券代码:000038 证券简称:*ST大通 公告编号:2013-024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 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7年5月,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向公司出具《关于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07]71号),因公司2004年、2005年、2006年连续三年亏损,决定公司股票自2007年5月22日起暂停上市。 在公司股票暂停上市期间,公司通过债务重组、股权分置改革,现控股股东青岛亚星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星实业")向公司赠与青岛广顺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广顺")83%的股权和兖州海情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兖州海情")90%的股权,公司主业于2008年转变为房地产开发、经营。截至2012年12月31日,亚星实业持有公司股份43,101,0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79%。 根据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07年-201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540.02万元、18,859.55万元、2,156.41万元、2,671.62万元和209.12万元;根据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国富浩华")出具的国浩审字[2012]835A3620号《审计报告》,公司2012年1-10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8.74万元,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得以恢复。2012年12月31日,经公司申请,深交所审核通过《关于同意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12]474号),核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经公司申请并经深交所同意,公司股票于2013年2月8日起在深交所恢复上市交易,仍实行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为"*ST大通"。 公司股票在恢复上市交易后的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期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披露了公司定期报告(分别刊载于《证券时报》以及证监会指定登载公司年度报告的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根据国富浩华对公司2012年的财务报表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国浩审字[2013]835A0021 号《审计报告》,公司2012年度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07.8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52.17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交易符合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现根据相关规定,提出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申请如下: 1、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正值 根据审计机构国富浩华对公司2012年的财务报表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国浩审字[2013]835A0021 号《审计报告》,公司2012年度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07.8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52.17万元。公司不存在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或者因追溯重述导致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净利润连续为负值的情形。 2、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正值 根据审计机构国富浩华对公司2012年的财务报表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国浩审字[2013]835A0021 号《审计报告》,公司2012年的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5659.04万元,公司不存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或者因追溯重述导致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 3、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大于一千万元 根据审计机构国富浩华对公司2012年的财务报表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国浩审字[2013]835A0021 号《审计报告》,公司2012年的营业收入为20623.68万元,公司不存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低于一千万元或者因追溯重述导致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低于一千万元的情形。 4、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审计机构国富浩华对公司2012年的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国浩审字[2013]835A0021 号《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13.2.9条关于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相关规定,且不存在被实施其他特别处理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决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本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将公司股票简称由"*ST大通"变更为"深大通"。 本公司股票交易能否被撤销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审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五月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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