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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5-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ST路桥 公告编号:2013-21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安全事故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4月27日,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江阴市海港大道建设项目工程HG-A标段项目部,在进行75#~76#墩大梁制作支架预压施工中,因型钢支架突然断裂导致支架上的预压板坠落,造成6名施工人员被压,被压6人全部救出并送往医院,其中2人当场死亡,1人到达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公司高度重视,全力以赴配合当地安监、公安等部门开展救援处置工作,事故具体原因和相关责任正在调查之中。公司已于2013年5月2日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上报工程复工报告,待批准后即可复工。如有进一步进展,公司将及时披露。 本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49.6万元,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公司股票自2013年5月2日下午开市时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日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ST路桥 公告编号:2013-22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与 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因2005年、2006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07年4月20日起实行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丹东化纤"变更为*ST丹化,2013年1月31日由"*ST丹化"变更为"*ST路桥"。 二、关于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与其他风险警示情况 根据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出具的2012年度"中证天通[2013]证审字第21004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1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554,413,473.2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1,605,717.7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25,324,311.70元;2012年12月31日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021,033,223.41元,2012年度实现盈利。 公司认为,2012年度审计结果表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版)第13.2.1 条第(一)项的规定情形已消除,也不存在其他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已于2013年4月15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与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公司股票自2013年5月6日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于2013年5月3日停牌一天,2013年5月6日起恢复正常交易。公司股票简称由"*ST路桥"变更为"山东路桥",公司股票代码不变,仍为"000498"。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恢复为10%。 三、风险提示 公司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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