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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1996 股票简称:丰林集团 公告编号:2013-018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获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退税款的公告 2013-05-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5号)等相关政策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对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80%的政策:以三剩物、次小薪材和农作物秸秆等3类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生产的木(竹、秸秆)纤维板、木(竹、秸秆)刨花板,细木工板、活性炭、栲胶、水解酒精、炭棒;以沙柳为原料生产的箱板纸。 经百色市国家税务局审核批准,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百色丰林人造板有限公司在2012年度内以"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销售的中密度纤维板已缴纳的增值税,同意给予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80%税收优惠政策。广西百色丰林人造板有限公司分别于2013年3月29日、4月26日收到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退税款2,000,000元和21,749,513元,合计23,749,513元。 经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审核批准,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环江丰林人造板有限公司在2012年度内以"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销售的纤维板产品,同意给予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80%税收优惠政策。广西环江丰林人造板有限公司于2013年4月25日收到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退税款1,405,769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上述3笔退税款于收到时分别确认为全资子公司广西百色丰林人造板有限公司及广西环江丰林人造板有限公司的当期收益,将对本公司2013年上半年度损益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5月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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