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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监测 公告编号:2013-022 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5-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和变更议案,也未出现否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于2013年4月29日上午10:00时在宁波市北仑保税南区曹娥江路22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兼总经理张鹏翔先生受公司董事会委托主持了本次会议。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4名,代表股份60,709,739股,占公司总股份141,260,000股的42.98%。公司部分董事和监事、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60,709,739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 2、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60,709,739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 3、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60,709,739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 4、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60,709,739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 5、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6,478,227.44元,母公司净利润为86,327,519.82元。按公司章程规定,以2012年度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86,327,519.82元为基数,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8,632,751.98元后,公司拟以2012年12月31日总股本14,12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1,412.60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公司总股本14,12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14,126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8,252万股。 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权益分派的全部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表决结果:60,709,739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60,709,739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结余募集资金资金70,992,258.47元(受完结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影响,具体补充金额由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60,709,739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表决结果:60,709,739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代表李根美女士做了述职报告,对2012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次数及投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日常工作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方面的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独立董事郭振岩先生、宗文龙先生、李根美女士的《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于2013年4月9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徐伟民律师、梁作金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关于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5月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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