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上海九龙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5-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555 股票简称:*ST九龙 公告编号:临2013-29 900955 *ST九龙B 上海九龙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4月27日,上海九龙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接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2)沪一中民六(商)初字第S31号】。2013年5月2日,本公司收到股东浙江九龙山国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关于案件情况进展的通知》及股东海航置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海航置业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九龙山3股东及7董事为上市公司追讨近2.3亿元的短线交易收益案一审判决的说明》,现将该判决书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告浙江九龙山国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第三人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短线交易收益人民币84,436,801.34元; 二、被告RESORT PROPERTY INTERNATIONAL LTD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第三人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短线交易收益19,157,936.04美元; 三、被告OCEAN GARDEN HOLDINGS LIT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第三人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短线交易收益2,717,559.75美元; 四、被告李勤夫、杨志凌、顾北亭、沈焜、李梦强、王世渝、郭辉对被告浙江九龙山国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RESORT PROPERTY INTERNATIONAL LTD、OCEAN GARDEN HOLDINGS LIT上述归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被告浙江九龙山国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RESORT PROPERTY INTERNATIONAL LTD、OCEAN GARDEN HOLDINGS LIT、李勤夫、杨志凌、顾北亭、沈焜、李梦强、王世渝、郭辉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156,989元,由被告浙江九龙山国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Resort Property International Ltd.、Ocean Garden Holdings Ltd.、李勤夫、杨志凌、顾北亭、沈焜、李梦强、王世渝、郭辉共同负担。此款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被告RESORT PROPERTY INTERNATIONAL LTD、OCEAN GARDEN HOLDINGS LIT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原告海航置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被告浙江九龙山国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李勤夫、杨志凌、顾北亭、沈焜、李梦强、王世渝、郭辉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就上述判决事项,如有进展情况,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九龙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5月3日
证券代码:600555 股票简称:*ST九龙 公告编号:临2013-28 900955 *ST九龙B 上海九龙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 年 4月 2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九龙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报告摘要》。由于工作疏漏的原因,没有及时更新相关数据,造成第2.1主要财务数据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有误,现更正如下: 原披露: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修订为:
公司对因此给投资者和年报使用人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加强年报的编制工作,努力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 特此公告。 上海九龙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5月3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