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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5-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朝华集团 公告编号:2013-028号 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因笔误,将"一.5.(1)股权登记日2013年5月17日误写为2012年5月17日";将"三.2.登记时间2013年5月21日-2013年5月22日误写为2012年5月21日-2012年5月22日"。 除上述更正外,原通知中的其他所有事项不变(更正后的版本详见巨潮资讯网)。由此,给投资者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五月二日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朝华集团 公告编号:2013-029号 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刘榕之姐姐刘雁在公司恢复上市首日(即2013年4月26日),依据独立判断,以其名下证券帐户买入本公司股票20000股(此前刘雁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但因公司于2013年4月27日发布了《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季度报告》,参照有关规定,为消除或有的不良影响,刘雁承诺其名下持有的该部份股票锁定六个月,期满日后卖出该部分股票,若产生收益将全部归公司所有。 就上述发生事项,公司要求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卖股份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五月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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