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0978 证券简称:桂林旅游 公告编号:2013-015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开庭事宜公告 2013-05-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年9月18日,本公司与青海省创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置换合同纠纷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以(2011)陕民二初字第00002号《民事判决书》,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具体详见本公司2012年11月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判决公告》。 公司不服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11)陕民二初字第00002号《民事判决书》,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请求: 1、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书; 2、请求判决驳回被上诉人的起诉或诉讼请求; 3、请求判决支持上诉人的一审诉讼请求; 4、一、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2013年4月26日,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2013)民二终字第53号《上诉案件受理通知书》,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受理该上诉案件,并于2013年5月7日开庭。 本案尚未终审判决,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实质影响,对公司本年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能确定。 特此公告。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2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