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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77 证券简称:大港股份 公告代码:2013-016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2013-05-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控股子公司镇江大成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成新能源")于2009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获得证书编号为GR200932000818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证时间为:2009年9月11日,有效期三年)。 2012年公司积极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工作,并顺利通过复审。大成新能源于近期收到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F201232000699,发证时间:2012年11月5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后,大成新能源将连续三年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以上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公司此前发布的经营业绩的财务数据。 特此公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五月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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