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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5-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东光微电 编号:2013-016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3年4月26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书面通知等形式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3年5月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同意公司运用18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最近十二个月内,公司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本次利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并对外披露,每十二个月用于偿还银行借款或补充流动资金的累计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2013年5月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了同意该事项实施的核查意见,详见2013年5月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长兴电子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兴电子”)目前经营情况较为稳定,生产销售情况正常,货款回收情况较好,具有实际的偿债能力。按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向长兴电子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降低控股子公司的财务融资成本,保证长兴电子日常生产运营等对资金的需求,提高整个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自有资金向长兴电子提供财务资助,期限为一年。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的公告》详见2013年5月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2013年5月 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3年5月24日召开公司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提供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5月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五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东光微电 编号:2013-017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3年5月7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3 年4月26日以书面、电话联系的方式通知了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钱荣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举手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1800万元进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8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五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东光微电 编号:2013-018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将18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486号文核准,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11月18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6.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2,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1,442,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0,558,000.00元,超募资金净额为219,738,000.00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11月11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0)第12044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前次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根据2010年12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于2010年12月17日使用超募资金728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使用超募资金3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根据2012年6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公司拟对募投项目“半导体防护功率器件生产线项目”追加投资3474万元;对募投项目“新型功率半导体器件生产线技改项目”追加投资6233万元,共计拟使用超募资金9707万元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 上述超募资金的使用均经过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目前超募资金余额为1986.80万元未作使用安排。上述超募集资金全部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三、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了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同时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及公司章程之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公司决定使用超募资金18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8.19%。 四、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鉴于公司主营业务的需求和主营规模的扩大,原材料及设备采购等资金的投入越来越大,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的前提下,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需求,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800万元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有利于实现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也没有损害股东利益。 五、相关承诺内容 1、公司未在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2、公司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3、公司承诺按照实际需求补充流动资金,每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本次超募资金中的18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将提交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东大会将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1800万元进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8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18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将18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1800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东海证券和保荐代表人王育贵、郭婧经审慎核查后认为: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提供网络投票进行表决。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关于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规定。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本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800万元人民币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一事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五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东光微电 编号:2013-019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7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有关规定,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根据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浙江长兴电子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兴电子”)的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向长兴电子提供合计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财务资助,公司于2013年5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 接受财务资助对象及拟资助金额 财务资助对象及拟资助额度见下表: 单位:万元
2、 资金主要用途和使用方式 公司为长兴电子提供的财务资助主要用于补充其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支付其他与生产经营直接或间接相关的款项等。本次提供的财务资助实行总量控制,循环使用,即提供财务资助后即自总额度中扣除相应的额度,在归还后额度即行恢复。 3、 资金占用费的收取 公司将按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与被资助公司结算借款利 息,不另收取资金占用费。 4、 审批程序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全票通过,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 财务资助对象担保情况 就本次公司向长兴电子提供财务资助事项,长兴电子以其所拥有的资产向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资助对象名称:浙江长兴电子厂有限公司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兴县槐坎乡电子工业园 公司住所:长兴县槐坎乡电子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钱旭锋 注册资本:人民币1100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1100万元 营业期限:自二〇〇九年一月十四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电子器件、电子陶瓷、老炼插座、电容器、集成电路封装外壳、LED半导体照明器件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目前长兴电子股权结构如下:
曹金学、曹宏国与公司及控股股东无任何关联关系。 截止2012年12月31日,长兴电子经审计的资产总额80,960,830.58 元,负债总额42,653,199.18 元,净资产为38,307,631.40 元,资产负债率为52.68% 。 三、董事会意见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有利于提高整个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控股子公司的财 务融资成本,保证长兴电子正常生产运营等对资金的需求,最终确保公司总体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 长兴电子目前经营情况较为稳定,生产销售情况正常,货款回收情况较好,具有实际的偿债能力,公司在提供财务资助期间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上述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规则汇编》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和整体资金情况以及本次财务资助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就公司本次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满足其正常的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的需要,公司在提供财务资助期间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上述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财务资助按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与被资助公司结算借款费用。本次提供财务资助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向长兴电子提供财务资助。 五、上市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无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五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东光微电 编号:2013-020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将提供网络投票进行表决,现就召开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开届次: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5月24日(星期五)下午14:30分 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5月23日—2013年5月24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5月2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5月23日15:00 至2013年5月2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3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 6、股权登记日:2013年5月17日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合规。 二、会议议题 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13年5月1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及其他被邀请人员。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3年5月21日(星期二)9:00—11:30、13:30—16:00; 3、登记地点: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详见(附件二);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详见(附件二);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应在2013年5月21日(星期二)16:00前传真至公司证券法务部。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5月24日上午0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 对表决项进行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504 (3)在“买入价格”项下填报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申报价格,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具体情况如下: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1)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的有效投票为准。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 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 //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 “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具体操作参见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证书服务”?栏目,按照“深圳证券数字证书业务办理说明”办理证书。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后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江苏东光微电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3年5月23日15:00 至2013年5月2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周玲燕、胥驰骋 联系电话:0510-87138930 传 真:0510-87138931 地 址:江苏省宜兴市新街百合工业园区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邮 编:214205 2、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五月七日 附件一: 股 东 参 会 登 记 表 股东名称(姓名): 地 址: 有效证件及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股东盖章(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第1- 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本次委托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弃权或者反对并在相应栏内打“√” ,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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