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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518 股票简称:四环生物 公告编号:临-2013-13号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5-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或新增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13年5月7日 召开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召集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主持人:孙国建董事长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2、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59,633,38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7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出席了会议,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股59,633,3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股0股;弃权股0股) 2、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59,633,3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股0股;弃权股0股) 3、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股59,633,3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股0股;弃权股0股) 4、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不分配不转增。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66,675.96元,上年度未分配利润-357,851,778.48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47,785,102.52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02,345,673.70元。不具备利润分配的条件。 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同意股59,633,3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股0股;弃权股0股) 5、审议通过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 (同意股59,633,3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股0股;弃权股0股) 6、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59,633,3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股0股;弃权股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派出律师刘颖颖、王长平对大会的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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