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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5-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13-20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二)本次股东大会有临时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详见本公司于2013年4月23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关于股东单位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暨增加2012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公告编号:2013-15、2013-16)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3年5月7日上午9:30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局

  5、主持人:公司董事局主席袁汉源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0,538,6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47,375,651股的26.94%。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3、公司聘请的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律师张宏远、陈凯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公司2012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同意票120,538,6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同意票120,538,6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表决情况:同意票120,538,6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表决情况:同意票120,538,6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五)《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12年度实现净利润3,169.85万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6,365.63万元,扣除本期实施利润分配1,565.81万元后,可供分配的利润为7,969.67万元,资本公积金1,207.35万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考虑到公司扩大再生产及投资新项目对资金的需求,公司201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议案,认为该议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广大投资者的根本利益。

  1、表决情况:同意票120,538,6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六)《公司2013年度经营性关联交易总额(预计)的议案》

  关联股东宝鸡卷烟厂、延安卷烟厂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事前了解并认可该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票103,498,877股,占出席会议应表决股东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七)《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湖北金叶玉阳化纤有限公司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湖北金叶玉阳化纤有限公司创新发展,加快新产品开发,提高市场竞争力,满足运营需求,经会议审议,同意为金叶玉阳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亿元的中小企业私募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与债券期限一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金叶玉阳另一股东当阳市兴阳贸易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81%)同意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金叶玉阳经营情况良好,对债息有较强的承付能力,公司对金叶玉阳的担保事项属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目的是补充营运资金,促进其主营业务健康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该担保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票120,538,6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八)《关于公司董事局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局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股东单位推荐,公司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局提名:袁汉源、陈晖、梁培荣、王文强、王毓亮、赵天骄为公司第六届董事局董事候选人;提名王周户、聂鹏民、刘书锦为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各候选人已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具了同意接受提名的书面同意函。新一届董事局由9 人组成,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13 年4 月10 日,4月2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公告编号:2013-05,2013-15)。

  8.1、关于选举袁汉源为董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票120,538,6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8.2、关于选举陈晖为董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票120,538,6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8.3、关于选举梁培荣为董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票120,538,6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8.4、关于选举王文强为董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票120,538,6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8.5、关于选举王毓亮为董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票120,538,6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8.6、关于选举赵天骄为董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票120,538,6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8.7、关于选举王周户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票120,538,6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8.8、关于选举聂鹏民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票120,538,6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8.9、关于选举刘书锦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票120,538,6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九)《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股东单位推荐,公司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名王洲锁、顾德刚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第六届监事会由3 人组成,职工代表监事已经2013年4月26日召开的职工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监察审计部副总经理赵勇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9.1、关于选举王洲锁为监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票120,538,6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9.2、关于选举顾德刚为监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票120,538,6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十)《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

  为更加合理地体现董监事所付出的智慧与价值,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对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监事的津贴标准予以调整,具体如下:

  董事津贴标准为6万元人民币/年;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8万元人民币/年;

  监事津贴标准为5万元人民币/年。

  以上津贴标准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1、表决情况:同意票120,538,6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关于续聘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提供了审计服务,董事局审计委员会认为: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建议继续聘请该所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人民币330,000元。

  1、表决情况:同意票120,538,6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独立董事杨嵘代表公司独立董事向大会做2012年度述职报告。(报告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3年4月10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西

  安分所。

  (二)律师姓名:张宏远先生、陈凯先生

  (三)结论性意见: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张宏远、陈凯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一三年五月八日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关于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

  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华晶广场

  电话:029-62669150 传真:029-62669152

  二零一三年五月

  致: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于2013年5月7日上午9点30分在西安市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19层公司会议室召开,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张宏远、陈凯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前述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的合法有效性、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的合法有效性和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的合法有效性等发表法律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本所同意,公司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告材料,随同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并依法对本所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已经对与出具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及证言进行审查判断,并据此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公司董事局分别于2013年4月10日、2013年4月23日在《证券时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刊载《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上述通知列明了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会议审议事项、股东大会登记办法等重大会议事项。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方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1、2013年5月7日上午9点30分,本次股东大会在西安市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19层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会议议程与公告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一致。

  2、公司董事局主席袁汉源先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主持会议。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的合法有效性

  1、会议召集人的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五届董事局召集,经本所律师核查,第五届董事局的成立合法,董事局成员身份合法,作出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决议的第五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合法。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和授权委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总数120,538,6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94%。

  经核查,各股东均为截止2013年5月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

  3、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为公司在职人员。

  4、出席会议其他人员

  出席会议其他人员均为公司董事局邀请出席会议人员。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有《公司2012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共计十一项提案

  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的内容一致,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对通知所列议案逐项进行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计票、监票,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本所律师见证了计票、监票的全过程。

  根据统计结果,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同意通过。其中关联股东宝鸡卷烟厂、延安卷烟厂依法回避了《公司2013年度经营性关联交易总额(预计)的议案》的表决。

  公司制作了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均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等相关人员签字。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本律师在此确认: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

  2、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3、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加盖本所印章并由经办律师签字后生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二份。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

  负责人: 方 燕

  经办律师: 张宏远 陈 凯

  2013年5月7日

    

      

  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13-21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董事局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局第一次会议于2013 年4 月25日以送达、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3年5月7日在公司第三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局主席袁汉源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全部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局主席、副主席的议案》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局新当选董事充分协商,推选袁汉源先生任公司第六届董事局主席,陈晖先生、梁培荣先生任公司第六届董事局副主席。任期至本届董事局届满。

  袁汉源先生、陈晖先生、梁培荣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13 年4 月10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公告编号:2013-05。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通过。

  二、《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局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按照董事局各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在征求独立董事意见的基础上,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经过充分协商,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局四个专业委员会:

  (一)战略委员会(5 人)

  主任委员:袁汉源

  委 员:陈 晖 梁培荣 王周户 刘书锦

  (二)提名委员会(3 人)

  主任委员:聂鹏民

  委 员:刘书锦 王毓亮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 人)

  主任委员:王周户

  委 员:聂鹏民 王文强

  (四)审计委员会(3 人)

  主任委员:刘书锦

  委 员:聂鹏民 赵天骄

  各专业委员会委员任期至本届董事局届满。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通过。

  三、《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经董事局主席袁汉源先生提名,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罗建宏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总裁。聘期与本届董事局任期相同。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罗建宏先生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职业素质,同意聘任。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通过。

  四、《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总裁罗建宏先生提名,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周新庆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赵天骄先生、沈克勤先生、程斌先生、张有强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熊汉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聘期与本届董事局任期相同。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职业素质,同意聘任。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通过。

  五、《关于聘任公司董事局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局主席袁汉源先生提名,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闫凯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董事局秘书。

  经董事局主席袁汉源先生提名,同意聘任韩帅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上述聘期与本届董事局任期相同。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闫凯先生与韩帅先生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职业素质,同意聘任。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一三年五月八日

  附件: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罗建宏先生简历

  罗建宏,男,1963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历任陕西省靖边县外贸土特产公司经理,靖边县蜂蜜厂厂长,陕西靖澳粮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北方进出口贸易总公司总经理,靖边县县长助理,横山县副县长,榆林地区对外经济贸易公司总经理兼党委书记,陕西金叶国际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进出口部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常务副总裁。现任本公司总裁,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董事,陕西金叶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陕西金叶西工大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罗建宏先生现任本公司总裁,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况,最近3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周新庆先生简历

  周新庆,男,1959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经济师,高级经营师。历任中铁一局一处人事主任,生活供应总站业务经理,本公司人事劳资部副部长、部长,办公室主任、行政总监,湖北金叶玉阳化纤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本公司总裁助理。现任本公司常务副总裁,湖北金叶玉阳化纤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湖北省当阳市第七届人大代表,新疆奎屯金叶印刷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周新庆先生现任本公司常务副总裁,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况,最近3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赵天骄先生简历

  赵天骄,男,1977 年1月出生,管理学硕士。历任深圳维莱信电子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销售经理、大区销售经理,中国万裕集团有限公司总裁秘书、董事局主席秘书,万裕文化产业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本公司董事局秘书。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陕西金叶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湖北金叶玉阳化纤有限公司监事。

  赵天骄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况,最近3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沈克勤先生简历

  沈克勤,男,1962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讲师。历任任兰州军区守备三师八团排长,西安陆军学院后勤干部训练大队电话教研室讲师,陕西省烟草专卖局(公司)信息中心主任科员、信息中心副主任。现任本公司副总裁,陕西金叶印务有限公司总经理,新疆奎屯金叶印刷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沈克勤先生现任本公司副总裁,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况,最近3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程斌先生简历

  程斌,男,1961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历任旬阳卷烟厂销售科长、调拨站副经理、外贸办主任、销售部部长兼党支部书记,汉中卷烟二厂党委委员、副厂长,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品质保障部副部长(主持工作),技术中心主任、党支部书记。现任本公司副总裁,陕西金叶印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程斌先生现任本公司副总裁,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截止目前,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况,最近3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有强先生简历

  张有强,男,1962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历任中共陕西省旬阳县委员会通讯干事、社教办宣传组长,本公司人事主管、总经理秘书、总经办副主任、主任,陕西金叶西工大软件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西安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裁、地产事业部总经理,陕西金叶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陕西金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陕西金叶万润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有强先生现任本公司副总裁,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截止目前,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况,最近3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熊汉城先生简历

  熊汉城,男,1964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高级经营师、高级会计师。历任广东省惠来县青山供销社出纳员、主办会计、会计主管、会计总管,汕头大通旅游发展公司财务部经理,中国万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云南万裕民用摄影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中国万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万裕文化产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万裕文化产业有限公司董事,陕西金叶国际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湖北金叶玉阳化纤有限公司董事,陕西金叶印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陕西金叶万润置业有限公司监事。

  熊汉城先生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况,最近3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闫凯先生简历

  闫凯,男,1973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本公司证券部业务员、业务主办,董事局办公室业务主办、主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第五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现任本公司董事局秘书,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董事会秘书,陕西金叶国际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监事。2004年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

  闫凯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局秘书,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截止目前,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况,最近3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韩帅先生简历

  韩帅,男,1983年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本公司董事局办公室投资者关系主管,陕西金叶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2年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

  韩帅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局办公室投资者关系主管,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13-22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3年5月7日在公司第三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王洲锁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1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经与会监事充分协商,推选王洲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本届监事会届满。

  王洲锁先生简历详见本公司于2013 年4 月10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6。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通过。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八日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及证券事务代表的独立意见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届董事局第一次会议于2013年5月7日在西安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事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经审阅相关人员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之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之情形。

  二、相关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发展。

  我们同意聘任罗建宏先生担任公司总裁,聘任周新庆先生担任公司常务副总裁,聘任赵天骄先生、沈克勤先生、程斌先生、张有强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聘任熊汉城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聘任闫凯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局秘书,聘任韩帅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独立董事(签字):

  聂鹏民 王周户 刘书锦

  二〇一三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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