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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14 证券简称:大立科技 公告编号:2013-022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2013-05-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大立科技”)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70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589号文核准。 2、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70亿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170万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3、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评级为AA+级;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2013年3月31日)净资产为45,391.34万元;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无控股子公司,最近一期末的资产负债率为34.01%;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3,927.49万元,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4、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提出上市交易申请。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已于2013年4月26日披露。201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披露后,本期债券仍然符合在深交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牌(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交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在债券上市前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交所以外的其它交易场所上市。 5、本期债券由重庆进出口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本期债券为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6.00%-6.60%,最终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在上述利率询价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13年5月14日(T-1日)向网下机构投资者询价,并根据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13年5月15日(T日)在《证券时报》、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7、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网上认购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网下认购采取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四、网下发行”中“6、配售”。 8、本期债券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分别为1,000万元和16,000万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2013年5月15日(T日)当天网上发行结束后,根据网上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数量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如网下最终认购不足,则认购不足1.70亿部分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购入。本次债券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9、网上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认购,网上发行代码为“101692”,简称为“13大立债”。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手(10张,1,000元),超过1手的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网上认购次数不受限制。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网上发行代码“101692”将转换为上市代码“112176”。 10、网下发行仅面向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通过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交《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认购。网下最小认购数量为1,000手(100万元),超过1,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的整数倍(即100万元的整数倍)。 11、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2、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发行情况,请仔细阅读《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2013年5月13日(T-2日)的《证券时报》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13、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证券时报》和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简称为“13大立债”)。 2、发行规模:人民币1.70亿元。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3年。 5、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市场询价协商确定。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等操作。 7、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网上认购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网下认购采取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四、网下发行”中“6、配售”。 8、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1)网上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网下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本期债券不安排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9、回拨机制:本期债券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分别为1,000万元和16,000万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2013年5月15日(T日)当天网上发行结束后,根据网上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数量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如网下最终认购不足,则认购不足1.70亿部分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购入。本次债券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10、发行首日:2013年5月15日。 11、起息日:2013年5月15日。 12、付息日:2014年至2016年每年的5月1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3、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各自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之和,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各自持有的本期债券到期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票面总额的本金。 14、本金兑付日:2016年5月1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5、担保情况:本期公司债券由重庆进出口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6、信用级别、资信评级机构及跟踪评级安排:经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鹏元资信制度相关规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鹏元资信将在本期债券信用等级有效期内或者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期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鹏元资信将于发行主体及担保主体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发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在此期限内,如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发生可能影响本期债券信用等级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鹏元资信,并提供相关资料,鹏元资信将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17、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18、保荐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对最终认购不足1.70亿元部分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0、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21、上市安排:本期债券可同时在深交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挂牌交易,不在深交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22、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23、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 1、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对象为持有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利率询价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6.00%-6.60%,最终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在上述利率询价区间范围内确定,在债券存续期限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3、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13年5月14日(T-1日),参与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2013年5月14日(T-1日)10:00—15:00之间将《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见附表一)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 4、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和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见附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应注意: ①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询价区间范围内填写询价利率,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②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5个询价利率; ③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④填写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⑤每个询价利率上的认购总金额均不得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并为100万元(1,000手)的整数倍; ⑥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认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询价利率时,机构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2)提交 参与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应在2013年5月14日(T-1日)10:00—15:00之间将以下资料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并电话确认: ①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②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③加盖单位公章后的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⑤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每家机构投资者只能报价一次,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视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报价。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即构成投资者发出的、不可撤销的、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 传真号码:0571-87902749、87903769; 咨询电话:0571-87901941、87903138; 联 系 人:余剑霞、胡芳超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询价的结果在预设的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最终的票面利率,并将于2013年5月15日(T日)在《证券时报》、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上发行 1、发行对象 网上发行的对象为持有在登记公司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1.70亿元,网上预设的发行数量为1,000万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数量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如网下最终认购不足,则认购不足1.70亿部分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购入。本次债券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3、发行时间 网上发行时间为1个工作日,即发行首日2013年5月15日(T日)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00)。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4、认购办法 (1)网上发行代码为“101692”,简称为“13大立债”。 (2)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3)在网上发行日的正常交易时间内,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卖出申报”,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买入申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撮合成交,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 网上认购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先进行网上认购的投资者的认购数量将优先得到满足,深交所交易系统将实时确认成交。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数量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本次债券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4)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最小认购单位1手(10张,1,000元),超过1手的必须为1手的整数倍。投资者认购上限还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凡参与网上认购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登记公司开立的A股证券账户,尚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认购日2013年5月15日(T日)之前开立深交所A股证券账户,并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设资金账户。 已开立资金账户但没有存入足额资金的认购者,需在网上认购日2013年5月15日(T日)之前(含当日)存入全额认购款。资金不足部分的认购视为无效认购。 (6)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认购次数不受限制。 5、结算与登记 网上发行的结算和登记按照登记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四、网下发行 1、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A股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包括未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1.70亿元,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为16,000万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果网上公开发行认购总量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如网下最终认购不足,则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购入。本期债券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每个机构投资者的最低认购数量为1,000手(10,000张,100万元),超过1,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00张,100万元)的整数倍。保荐人(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3、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4、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3个交易日,即发行首日2013年5月15日(T日)、2013年5月16日(T+1日)每日的9:00-17:00和2013年5月17日(T+2日)的9:00-11:00。 5、认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认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深交所合格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投资者,必须在2013年5月14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欲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机构投资者认购意向及询价结果,与机构投资者协商确定认购数量,并向获得网下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或与其签订网下认购协议。 6、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 本次配售过程中,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申购利率相同的情况下,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决定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获配。同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7、资金划付 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13年5月17日(T+2日)11:00前足额划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划款时请注明“投资者简称”和“大立科技公司债券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保荐人(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
8、违约认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2013年5月17日(T+2日)11:00前缴足认购款的投资者将被视为违约认购,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认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五、风险揭示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六、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发 行 人: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639号 联 系 人:刘晓松、刘宇 联系电话:0571-86695649 传 真:0571-86695626 邮政编码:310053 保荐人(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号 联 系 人:余剑霞、胡芳超 咨询电话:0571-87901941、87903138 认购传真:0571-87902749、87903769 邮政编码:310007 发行人: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5月13日 附件: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
填表说明:(以下填表说明不需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填写:一般法人填写其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号,证券投资基金填写“基金简称”+“证基”+“中国证监会同意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的批文号码”,全国社保基金填写“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组合号码”,企业年金基金填写“劳动保障部门企业年金基金监管机构出具的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中的登记号”。 2、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精确到0.01%。 3、每一票面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利率时申购人的最大申购需求。 4、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5档票面利率及对应的申购金额,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金额不得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并为100万元(10,000张)的整数倍。 6、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7、票面利率及认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6.00%-6.60%。某机构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6.6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2,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6.60%,但高于或等于6.5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1,5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6.50%,但高于或等于6.35%时,有效申购金额为7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6.35%,但高于或等于6.3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4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6.30%,但高于或等于6.0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2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6.10%时,该申购要约无效。 8、参加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3年5月14日(T-1日)15:00前将本表连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加盖单位公章后的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 9、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并签字,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若因机构投资者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预约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机构投资者自行负责。 10、参与利率询价与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承担法律责任。证券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申请认购本期债券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每家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视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 12、机构投资者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询价及认购,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概无效。机构投资者传真后,请于10分钟内打电话进行确认。 申购传真号码:0571-87902749、0571-87903769 确认电话:0571-87901941、87903138 联 系 人:余剑霞、胡芳超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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