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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5-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48 证券简称:中原内配 公告编号:2013-022 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3年5月14日上午9:00在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5月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薛德龙先生召集和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河南省中原内配铸造有限公司分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和10,000万元,共计人民币13,000万元用于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五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48 证券简称:中原内配 公告编号:2013-023 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3年5月14日在公司第一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3年5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薛建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3,000万元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一年以内短期、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决定。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五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48 证券简称:中原内配 公告编号:2013-024 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 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于2013年5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河南省中原内配铸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铸造公司”)分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和10,000万元,共计人民币13,000万元向厦门国际银行厦门思明支行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无关联关系。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2012年9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986号),公司向特定的十家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25,11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21.52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40,367,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0,497,608.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9,769,592.00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2年9月28日全部到位,业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国浩验字[2012]702A153号验资报告。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年度内非公开发行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年度内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孟州支行257218259844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孟州支行1709027829200043203账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418002301018010108207账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金水路支行371902100210909账户分别设立了四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于2012年10月18日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截止2012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2年度) 单位:万元
注:2013年2月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亿元对全资子公司—河南省中原内配铸造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实施“新型节能环保发动机气缸套项目”铸造部分项目。 四、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况说明 公司“新型节能环保发动机气缸套项目”建设期22个月,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设按实施阶段主要分为土建工程项目建设、设备订购、安装调试等,按照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度、合同签订以及付款计划,公司及铸造公司募集资金会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 五、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13,000万元向厦门国际银行厦门思明支行购买《飞越理财人民币“利利共赢”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1、理财产品名称:厦门国际银行飞越理财人民币“利利共赢”结构性存款产品。 2、重要风险提示: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本产品属于保本浮动收益类产品,本产品有投资风险,只保障理财资金本金,不保证理财收益,客户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并愿意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2、理财产品金额:13,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期限为184天的产品4,000万元,9个月的产品3,000万元,12个月的产品6,000万元。 3、产品收益计算:本合同交易未提前终止的情况下,已届满的每个付息周期的理财收益=本金金额×该付息周期内人民币 3个月 SHIBOR值在下表所列区间内的累计天数×该区间所对应的理财收益率 /360。其中,期限为184天的产品理财收益=本金金额×产品起息日至到期日(提前终止的以提前终止日为准)间人民币6个月 SHIBOR值在下表所列区间内的累计天数×该区间所对应的理财收益率 /360。 (1)飞越理财人民币“利利共赢”结构性存款产品(期限184天)
(2)飞越理财人民币“利利共赢”结构性存款产品13308 期(期限9个月)
(3)飞越理财人民币“利利共赢”结构性存款产品(期限12个月)
六、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1)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没有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2)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不存在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公司本次使用1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6.55%,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7.97%。 八、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主管财务副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投资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九、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3,000万元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一年以内短期、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决定。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3,000万元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一年以内短期、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决定。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中原内配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影响现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表示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所述,国信证券对中原内配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计划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五月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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