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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04 证券简称:华邦颖泰 公告编号:2013041 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短线交易的公告 2013-05-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近期,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潘明欣先生出现短线交易本公司股票的行为,有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基本情况 潘明欣于 2013 年2 月18日至2013年4月22日期间卖出本公司股票5,336,719股,每股成交均价为16.45元,并于 2013 年 5 月14日买入本公司股票 33,800股,每股成交均价为14.19元。潘明欣上述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构成短线交易。按照卖出与买入均价之间的差额乘以本次反向操作成交的股数计算收益,潘明欣本次短线交易获得收益76,388元。 二、对本次违规短线交易情况的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七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收回其所得收益"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要收回此次交易所得收益,潘明欣本次短线交易所得收益76,388元将按规定交付至公司。 潘明欣对本次发生的短线交易行为进行了认真总结,并向本公司董事会作出承诺:潘明欣将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 47 条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公司股票,自最后一笔卖出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买入公司股票,保证今后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加强账户管理,强化责任,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出现。 本公司也将进一步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规范上述人员或股东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特此公告。 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5月1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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