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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5-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019、200019 证券简称:深深宝A、深深宝B 公告编号:2013-25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3年5月15日下午1:30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26号教育科技大厦23楼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 年5月12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应参加会议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郑煜曦先生主持,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向公司股东购置办公场所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联合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深宝技术中心有限公司购买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4栋B 座8楼801、802和5栋C座10楼1003,用于公司研发办公。本次购置房产建筑面积2,667平方米,总价格8,683.49万元,每平方米约3.25万元,具体面积和价格以最终签署的房地产认购书为准。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公司股东购置办公场所的关联交易公告》。

鉴于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开发商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公司16%股权,因此,本次购买研发办公场所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黄宇先生在本议案表决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购置办公场地相关事宜。

同意票数8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019、200019 证券简称:深深宝A、深深宝B 公告编号:2013-26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公司股东购置办公场所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3年4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置办公场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联合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深宝技术中心有限公司在深圳市购置办公场地,用于研发办公,总购置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购置办公场地相关事宜。经多方考察,拟决定在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购置研发办公场所。本次拟购买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4栋B座8楼801、802和5栋C座10楼1003,购买建筑面积为2,667平方米,总价格8,683.49万元,每平方米约3.25万元,具体面积和价格以最终签署的房地产认购书为准。

2、由于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开发商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投控”),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公司16%股权,属公司关联法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购买研发办公场所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于2013年5月15日下午1:30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股东购置办公场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关联董事黄宇先生在本议案表决时回避表决。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提案的投票权。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5、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深投控基本情况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4年10月13日,法定代表人范鸣春先生,注册资本560,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是:为市属国有企业提供担保、国有股权管理、所属企业资产重组、改制和资本运作、股权投资等。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路投资大厦18楼。

2、公司与深投控关联关系的说明

深投控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公司16%股权,属公司关联法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向其购买研发办公场所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标的为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4栋B座8楼801、802和5栋C座10楼1003共三个单位,建筑面积2,667平方米,总价格8,683.49万元,具体面积和价格以最终签署的房地产认购书为准。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进行确定,即按照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目前市场正常销售价格进行交易,交易价格公平、公正。

五、拟签署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本次购置办公场所建筑面积2,667平方米;

2、购置金额:8,683.49万元;

3、支付方式:采用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六、上述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的实际发展需要,交易双方以平等互利、相互协商为合作基础,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有任何的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

七、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深投控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涉及金额为0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关于上述关联交易的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拟向公司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购买其开发销售的办公场所有利于公司长期的稳定发展,交易价格按其市场公开销售价格确定,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关联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此次关联交易所采取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

3、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019、200019 证券简称:深深宝A、深深宝B 公告编号:2013-27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定于2013年5月31日下午2:30召开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3年5月31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5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13年5月30日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3年5月31日15:00)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4.股权登记日:2013年5月27日(周一)

5.出席对象:

(1)凡于2013年5月2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6.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26号教育科技大厦23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事项的合法性和完备性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审议董事会提交的事项,会议程序和内容合法。

(二)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向公司股东购置办公场所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2013年5月1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会议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会议登记时间:

2013年5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和2013年5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2:30。

3.会议登记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26号教育科技大厦23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40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送达公司为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019 投票简称:深宝投票

2.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3年5月31日9:30~11:30,13:00~15:00。

3.具体投票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一。 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申报价格如下表所示: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对应申报价格
议案一《关于向公司股东购置办公场所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1.00

注: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3)在“委托股数”项目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如下表: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对每一议案的表决,一经投票,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5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3年5月3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如适用)。

五、其它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755-82027522

传 真:0755-82027522

3.联 系 人:李亦研 郑桂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参加于2013年5月31日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26号教育科技大厦23层公司会议室召开的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授权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有股数: 股东代码:

被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有效期限: 授权日期:

授权人对审议事项的投票表决指示:

如无指示,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议案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议案内容赞成反对弃权
1、《关于向公司股东购置办公场所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日 期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019、200019 证券简称:深深宝A、深深宝B 公告编号:2013-28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5月15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3年5月14日至2013年5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5月14日下午15:00—2013年5月15日下午15:00。

2.股权登记日:2013年5月8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26号教育科技大厦23层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郑煜曦先生。

7.会议通知等相关文件刊登在2013年4月24日和2013年5月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2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113,171,2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250,900,154股的45.11%,全部为A股股东。

2.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88,038,6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50,900,154股的35.09%,全部为A股股东。

3.通过网络投票的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0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25,132,6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250,900,154股的10.02%,全部为A股股东。经核查,不存在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同时参加现场投票的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报告》

同意股数113,104,391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66,90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报告》

同意股数113,104,391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66,90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股数113,104,391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66,90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股数113,104,391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反对股数23,40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股数43,50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同意股数113,104,391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66,90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股数113,104,391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66,90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

7.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股数113,104,391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66,90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特别议案》

同意股数113,104,391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66,90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

9.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股数113,104,391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66,90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股数113,104,391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66,90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

五、法律意见

北京市国枫凯文(深圳)律师事务所的张清伟律师、殷长龙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国枫凯文(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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