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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钱江水利 股票代码:600283 编号:临2013—014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5-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增提案提交情况; ●2013年4月20日,公司董事会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于2013年5月15日上午9:00在杭州市三台山路3号公司多功能厅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人,代表有效表决股数(包括授权代表人代表股份)138,624,805股,占公司总股本285,330,000股的48.58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大会做的各项决议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何中辉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以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公司201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公司2013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5、审议《公司与浙江天堂硅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相互担保》的议案;
6、审议《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审议《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单位》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意见 浙江天杭律师事务所胡长泉律师、朱京军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杭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5月1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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