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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13-036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5-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5月15日上午10:00-12:00 4、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A栋803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李粉莉女士 6、会议的通知:公司于2013年4月20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了《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8,8973,996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00%。 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李粉莉女士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列席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书面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2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8,8973,9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回避0股。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2、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2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8,8973,9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回避0股。 3、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8,8973,9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回避0股。 4、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8,8973,9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回避0股。 5、审议并通过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28,8973,9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回避0股。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8973,9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回避0股 五、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沈险峰律师、潘漫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六、 备查文件 1、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5月1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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