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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5-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13-032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4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2、召开时间:2013年5月15日(周三)上午9:30。 3、召开地点:浙江省永康市象珠镇象珠工业区3号迎宾大道1号 4、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胡智彪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5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9,553,3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20%。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会议,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琦、蒋政村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3、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对议案进行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9,553,364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9,553,364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9,553,364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9,553,364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9,553,364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9,553,364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9,553,364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对上述七项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分项表决,表决结果均为:同意69,553,364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黄董良先生、钟明强先生、奚必仁女士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向股东大会汇报了作为独立董事在2012年度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发表独立意见情况、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的工作及其它工作。《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全文详见2013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张琦律师、蒋政村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13-033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3年5月5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2、本次会议于2013年5月15日下午13: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通讯表决3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智彪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全资销售子公司的议案》 为发展业务需要,便于公司分级管理,有效拓展公司反光材料、玻璃微珠、离型材料等市场;同时,为有利于公司整合营销资源,培养专业化销售团队,拓宽产品应用领域,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公司经多次调研论证,公司拟在永康设立全资销售子公司, 拟设立全资销售子公司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浙江道明光学材料销售有限公司(暂定名,以登记部门核准的为准) 2、设立地址:浙江省永康市象珠镇三号工业区迎宾大道1号 3、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资金:3000万元 5、资金来源和出资方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占其注册资本的100%。 6、经营范围(暂定):反光材料、反光服、五金制品、交通标牌,交通安全设施、玻璃微珠、玻璃制品、离型材料、纸制品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上述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等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编号2013-034《关于设立全资销售子公司的公告》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13-034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全资销售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发展业务需要,便于公司分级管理,有效拓展公司反光材料、玻璃微珠、离型材料等市场;同时,为有利于公司整合营销资源,培养专业化销售团队,拓宽产品应用领域,促进公司长远发展。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永康投资设立全资销售子公司,公司名称为"浙江道明光学材料销售有限公司"( 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为准,以下简称"销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占其注册资本的100%。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3年5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销售子公司的议案》。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批准权限在本公司董事会对外投资权限内,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3、本项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道明光学材料销售有限公司(暂定名,以登记部门核准的为准) 2、设立地址:浙江省永康市象珠镇三号工业区迎宾大道1号 3、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资金:3000万元 5、资金来源和出资方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占其注册资本的100%。 6、经营范围(暂定):反光材料、反光服、五金制品、交通标牌,交通安全设施、玻璃微珠、玻璃制品、离型材料、纸制品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上述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目的 为发展业务需要,便于公司分级管理,有效拓展公司反光材料、玻璃微珠、离型材料等市场;同时,为有利于公司整合营销资源,培养专业化销售团队,拓宽产品应用领域,促进公司长远发展。 2、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无影响,由于销售公司的人事、业务范围、年度经营计划、薪酬考核体系与之前公司营销中心相同,因此本次投资预计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1、本次对外投资金额为3000万元,公司以自有资金解决,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投资设立全资销售子公司是为了公司发展需要,整合营销资源,构建完善的销售体系,但销售子公司的成立后磨合期长短以及与公司原先的销售平台对接还有待实际经营的检验,销售子公司在玻璃微珠、离型材料等新型销售领域的市场拓展能力提升以及销售团体构建等方面发展速度的快慢、经营效益的好坏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5月1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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