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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5-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603993 股票简称:洛阳钼业 编号:2013—013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3年5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5月15日以传阅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10名,实际参加董事10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经全体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给予公司董事会发行非公开定向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2013年5月14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洛阳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矿集团”)发来的《关于增加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临时提案的函》。经核查,截至2013年5月14日,洛矿集团持有公司1,776,593,475股A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 董事会认为,洛矿集团提出的增加公司201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临时提案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董事会认为,洛矿集团申请的临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并且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董事会建议将该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10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须予公布的交易的管理制度细则。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10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连交易管理制度细则。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10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16日
股票代码:603993 股票简称:洛阳钼业 编号:2013—014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增加 临时提案的公告 暨201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3年4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及公司网站上刊登了《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13年度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3年度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原通知”),公告了公司201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有关事宜。 2013年5月14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洛阳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矿集团”)发来的《关于增加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临时提案的函》。经核查,截至2013年5月14日,洛矿集团持有公司1,776,593,475股A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洛矿集团提出的增加公司201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临时提案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临时提案提交201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现将增加的议案情况公告如下: 为增加公司融资渠道,提请股东大会给予公司董事会发行非公开定向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一般授权。具体发行规模和授权如下: 1、授权董事会一次或分次发行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非公开定向发行债务融资工具。 2、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的规则以 及市场条件和公司的实际需求,决定各次非公开定向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发行时机和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实际发行的金额、利率、期限、发行对象以及所得款用途。 3、授权董事会代表公司签署所有与本次非公开定向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协议及其他必要文件和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4、本次发行非公开定向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201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授权有效期自201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13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召开之日。 以上议案为特别决议案。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原通知中列明的公司201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均保持不变。 现将召开公司201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具体事项重新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3年6月7日上午08:30。 3、会议地点:河南省洛阳市钼都利豪国际饭店国际会议厅。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方式。 5、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 于2013年5月7日(周二)下午15:00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A股股东,以及于2013年5月7日(周二)下午16:30在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H股股东。 (2)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 (3)本公司董事、监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4)监票人、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以及相关工作人员。 二、会议议程 1、普通决议案 1)、审议《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 2)、审议《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审议《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报告》; 5)、审议《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报告》; 6)、审议《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报》; 7)、审议《关于续聘2013年度审计机构及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的议案》; 8)、审议《关于购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订〈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方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订〈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市场筹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修订〈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2)、审议《关于终止投资部分A股发行项目的议案》; 13)、审议《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特别决议案 14)、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5)、审议《关于委任顾美凤女士为公司执行董事及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的议案》; 16)、审议《关于给予公司董事会回购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17)、审议《关于给予公司董事会发行银行间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一般授权的议案》; 18)、审议《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境外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19)、审议《关于给予公司董事会发行非公开定向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授权的议案》。 3、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的详细内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次会议、第六次临时会议、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2年12月22日、2013年3月15日、4月12日、5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A股股东 1.出席回复 拟亲自或委托代理人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A股股东,应于2013年5月18日或该日之前,将出席回条(格式见附件一)连同所需登记文件以专人送递、邮寄或传真方式递交予本公司。 2.出席登记 有权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A股法人股东需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A股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由于原通知所附的首份授权委托书并未包含本补充通知所载的临时提案,公司已制作第二份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附上。 (2)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及参加投票的A股股东有权书面委托一位或多位代理人现场出席及参加投票,受委托之代理人毋须为本公司股东。 (3)A股股东须以书面形式委任代理人,第二份授权委托书须由A股股东签署或由其以书面形式授权之代理人签署。若A股股东为法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A股股东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署。若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由A股股东之代理人签署,则授权该代理人签署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之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必须经过公证。 (4)A股股东最迟须于本次现场会议指定举行时间24小时前将第二份授权委托书连同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如有)送达本公司。 (5)已将首份授权委托书交回本公司之股东请注意: 1)、若股东没有于截止时间前向本公司交回第二份授权委托书,首份授权委托书即被视作该股东交回之有效授权委托书。 2)、若股东于截止时间前向本公司交回第二份授权委托书,该第二份授权委托书将撤销并替代其之前交回的首份授权委托书,而第二份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作该股东交回之有效授权委托书。 3)、若股东在截止时间后才向本公司交回第二份授权委托书,第二份授权委托书将告无效,但也同时撤销该股东之前交回之首份授权委托书;该股东原拟定委任的代理人(不论是首份授权委托书或第二份授权委托书所委任者)就股东周年大会上任何议案所行使的表决权将不予计算。 (二)H股股东 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index_c.htm)“最新上市公司公告”一栏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chinamoly.com/)中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及通函以及相关补充通告及补充通函。 (三)现场会议出席登记时间 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出席本次会议的现场登记时间为2013年6月7日上午07:30-08:30,上午08:30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四)现场会议出席登记地点 河南省洛阳市钼都利豪国际饭店国际会议厅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城东新区画眉山路伊河以北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471500) 联系人:张新晖 电话:(0379)68658018 传真:(0379)68658018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16日 附件一: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13年度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回执 附件二: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第二份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 2013年度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回执 ■ 注: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 第二份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12年股东周年大会, 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 ■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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