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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63 证券简称:中航三鑫 公告编号:2013-043 中航三鑫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5-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 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 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3、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5月15日(星期三)上午9:30 4、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新保辉大厦17楼公司会议室 5、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朱强华先生 6、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5人,代表股份数428,53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803,550,000股的53.33%;董事长朱强华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对董事会公告的议案进行了讨论和表决。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28,539,4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28,539,4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28,539,4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28,539,4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428,539,4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428,539,4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1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428,539,4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8,539,4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1,06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关联股东中航通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贵州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贵航实业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聘请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13年度公司审计机构及支付报酬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8,539,4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指派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股东、股东代表及董事签署的中航三鑫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关于中航三鑫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航三鑫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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