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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5-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13-018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13年4月23日发布了《上海市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以下称“通知”),公告编号为2013-010。会议通知中会议审议的第3项、第4项和第6项议案的名称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中第五项议案、第六项议案和第九项议案名称不一致。为保持议案名称一致性,现对该通知的“二、会议审议事项”进行更正。更正说明如下: 更正前内容为: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3年财务预算报告》 5、《201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关于聘任2013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更正后内容为: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4、《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2012年度报告》及摘要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也相应更正,更正说明如下: 更正前:
更正后: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五月十五日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3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5月20日(星期一) 下午4:00 2.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龙东大道590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 股权登记日:2013年5月15日 5. 表决方式: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现场投票。 6. 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3年5月15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4、《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2012年度报告》及摘要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于公司2013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已于2013年4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登载。 三.会议登记事项 1.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式样附后),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时间:2013年5月16日(星期四)、2013年5月17日(星期五) 9:00-12:00、13:00-16:00。 3. 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龙东大道5901号 邮编:201201 4.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其他事项 1.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 本次股东大会联系人:问泽鸿、徐萍 联系电话:021-58974262转2210 传真号码:021-58979608 特此通知。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4月22日 附:1、《股东参会登记表》 2、《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二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股东姓名或名称(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1. 委托股东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股东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 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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