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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3-014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5-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无修改议案的情况, 也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2013年5月15日上午9:00 2、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水道镇金政街 11 号公司 1 号办公楼三楼第一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信恩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6,662.68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8.5736%。董事、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6,662.6800万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2、审议通过《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6,662.6800万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3、审议通过《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6,662.6800万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4、审议通过《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6,662.6800万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5、审议通过《2012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662.6800万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02.6800万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2012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662.6800万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8、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13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审计费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662.6800万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9、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662.6800万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10、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662.6800万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金福海先生、战淑萍女士、韩跃新先生作了 2012 年度述职报告,对独立董事 2012 年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保护社会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以及对公司经营方面的建议等情况作了报告。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2013年4 月 19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五月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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