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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53 证券简称:科泰电源 公告编号:2013-016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5-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5月15日(星期三)上午10:00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大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谢松峰先生。 5、公司于2013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6、会议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9人,代表股份111,625,5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77%。列席本次会议的有:公司董事4人(其中董事严伟立先生、周全根先生委托董事谢松峰先生代为列席,董事陈欢先生、马恩曦先生委托董事蔡行荣先生代为列席,独立董事赵蓉女士委托独立董事黄海林先生代为列席)、监事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海通证券代表人员和公司见证律师: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林琳、周易律师。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黄海林先生代表独立董事在本次会议上作了《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本报告内容请详见于2013年4月22日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同意111,625,527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报告内容请详见于2013年4月22日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同意111,625,527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46,223,956.12 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01%,营业利润 14,898,534.85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5.04%,利润总额 14,932,496.51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7.01%,净利润 13,327,274.54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6.77%。 本报告内容请详见于2013年4月22日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同意111,625,527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12年年度报告》及《2012年年度报告摘要》请详见于2013年4月22日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同意111,625,527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XYZH/2012GZA2044号"公司2012年初未分配利润100,801,682.49元,应付2011年度普通股股利24,000,000.00元,经审计的公司2012年度实现归属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3,327,274.54元,根据有关规定按201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1,080,147.63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89,048,809.40元,资本公积金余额为654,637,891.87元。 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12年末总股本16,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600万元。 预案实施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73,048,809.40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同意111,625,527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对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3年度的审计费用,授权董事会根据2013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本议案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同意111,625,527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2年关联交易及2013年度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对2012年发生的相关关联交易进行了自查,并根据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对2013年可以预计的关联交易进行了规划。 同意84,139,027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23%;反对0股,弃权6,500股 (新疆荣旭泰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浦支行申请人民币1.6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同意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浦支行申请2013年度1.6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主要用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同意116,619,027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42%;反对0股,弃权6,500股。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浦支行申请人民币1.4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同意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浦支行申请2013年度1.4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主要用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同意111,619,027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42%;反对0股,弃权6,500股。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申请人民币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同意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申请2013年度1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主要用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同意111,619,027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42%;反对0股,弃权6,50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 2、律师姓名:林琳、周易 3、结论性意见: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各项决议真实、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1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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