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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13—031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5-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以下是会议召开及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3年5月15日(周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3年5月14日—2013年5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5月15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5月14日下午15:00至2013年5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高新南一道德赛科技大厦26楼2601会议室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其先生 6、出席或列席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19人,代表股份76,551,7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36,829,159股的55.95%。 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64,804,19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7.36%;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11,747,58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8.5856%。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其中,《2013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惠州市德赛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表决权不计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四、听取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琼、丁雪瑜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五月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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