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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03 证券简称:美盈森 公告编号:2013-014 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3-05-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5月15日送达。本次会议于2013年5月20日11:00时,在公司五号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现场出席的董事2人,其余5名董事以多方电话会议方式出席,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海鹏先生召集并主持。 与会董事经过充分的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及各子公司经营运转所需包括购买原材料、机械设备等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充分发挥公司良好资信状况优势,节余财务成本,董事会同意向银行申请如下综合授信: 1、公司共计向平安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不超过8亿元,其中子公司东莞美盈森、苏州美盈森、重庆美盈森、东莞美芯龙可使用敞口额度均为1亿元,期限一年。 2、公司共计向兴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不超过6亿元,其中子公司东莞美盈森、苏州美盈森、重庆美盈森可使用额度均为1亿元,期限不超过一年。 3、公司向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1亿元,期限不超过2年。 上述额度仅为各银行同意以信用方式授予公司在授信期限内可以获得相关业务种类的最高限额,授信业务种类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保函、开立信用证等,公司无需提供担保、抵押或质押。公司实际使用的金额将由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签署的采购合同涉及金额决定。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银行综合授信合同;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综合授信协议到期后续签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5月2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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