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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5-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53 证券简称:杰瑞股份 公告编号:2013-026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于2013年5月21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伟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坤晓先生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孙伟杰先生于2013年5月17日、5月20日分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系统出售公司股份320.161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97%。本次减持后,孙伟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459.438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95%,仍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之一。王坤晓先生于2013年5月14日、5月20日分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和竞价交易系统出售公司股份206.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49%。本次减持后,王坤晓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892.9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18%,仍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之一。本次孙伟杰先生、王坤晓先生二人合计减持公司股份526.411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4%。累计减持公司股票1078.454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股东减持情况 (1)孙伟杰先生
(2)王坤晓先生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有限售条件股份为高管锁定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其间任意30天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数量均未超过1%。 2、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孙伟杰先生、王坤晓先生没有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4、本次减持后,公司控股股东孙伟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坤晓先生、刘贞峰先生合计持有公司总股本的56.27%,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5、控股股东前次超过1%的减持见2013年5月7日公司2013-25号公告。 三、股东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孙伟杰先生、王坤晓先生承诺:自2013年4月24日减持公司股份起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将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含本次已减持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002353 证券简称:杰瑞股份 公告编号:2013-027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3年4月26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59,27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25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2.375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000000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75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2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459,272,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597,053,6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5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5月28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3年5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3年5月28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3年5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3年5月28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597,053,600股摊薄计算,2012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1.077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澳柯玛大街7号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联系人:程永峰、蒋达光 咨询电话:0535-6723532 传真电话:0535-6723171 特此公告。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5月2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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