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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亿城股份 公告编号:2013-019 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3-05-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3年5月13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12年末总股本1,191,862,02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36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38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注);对于 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 2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非居民企业股东如需获取完税证明,请于2013年6月5日前(含当日)填写附件列示的表格传真至010-58816666,并请将原件签章后寄送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191,862,021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430,234,425股。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5月27日; 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5月28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2013年5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3年5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现金股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万柳亿城中心A座16层 邮政编码: 100089 咨询联系人:李秀红 咨询电话: 010-58816885 传真电话: 010-58816666 特此公告。 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 非居民企业股东获取完税证明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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