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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武钢股份 公司债简称:11武钢债 公告编号:临2013-016 股票代码:600005 公司债代码:122128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5-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5月21日上午9:00。 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友谊大道999号武钢集团办公大楼二楼五会议室。 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二)出席情况:
(三)本次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邓崎琳先生主持。 (四)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7人,副董事长王振有先生、独立董事孔建益先生、肖微先生、张吉昌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吴声彪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董事会秘书万毅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宋木清先生、余汉生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五)公司独立董事在股东大会上向股东做了述职报告。 二、提案审议情况
注: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七项议案为关联事项,与该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大会经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姜翼凤、陈进进见证,并出具《关于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2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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