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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南洋股份 公告编号:2013-024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3-05-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3年5月18日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刊登于2013年5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10,2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72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76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4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5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5月29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3年5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3年5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五、咨询机构: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地址:汕头市珠津工业区珠津二街1号 咨询联系人:曾理先生 咨询电话: 0754-86332188 传真电话: 0754-86332188 特此公告!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三年五月二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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