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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力合股份 公告编号:2013-018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5-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珠海唐家湾镇清华科技园创业大楼东楼6层本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3年5月21日(星期二)下午14:00时起。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3年5月20日-2013年5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5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5月20日下午15:00-2013年5月2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东义先生主持了会议。 6、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4月25日和5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审议的事项、投票表决的方式等事项。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18人,代表股份数95,915,425股,占公司总股数的27.825%,具体如下: (1)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数78,511,727股,占公司总股数的22.776%; (2)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共计15人,代表股份数17,403,698股,占公司总股数的5.049%。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逐项表决,各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项议案同意票数95,773,53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反对票141,89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项议案同意票数95,773,53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反对票141,89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项议案同意票数95,776,63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反对票138,79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数95,776,63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反对票138,79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数95,773,53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反对票141,89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理财投资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数95,773,53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反对票141,89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珠海力合环保有限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数49,765,09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反对票138,79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深圳力合光电传感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数95,776,63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反对票138,79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九)审议通过了《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该项议案同意票数95,776,63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反对票138,79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数95,776,63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反对票138,79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数95,776,63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反对票138,79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修订后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数95,776,63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反对票138,79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修订后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间转、翁玲玲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力合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关于力合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2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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