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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基金法宣传专栏 新基金法引领行业创新与合规文化 2013-05-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新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法》6月1日即将正式实施,其重大影响不仅来自于制度条文本身,更重要的是,必将推动整个基金行业文化的升级,实现创新文化和合规文化的有机统一。 行业文化升级的风向标 行业文化是一个行业共同遵守的价值判断和价值取向,既是行业发展的内在动力,也是行业在社会公众中的形象表现。新基金法无疑将成为基金行业文化升级的风向标。 中国基金业的发展以法规的更新为标志分为三个阶段:1997年,《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颁布以前,为早期探索阶段;1998年,《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颁布,基金行业规范发展正式起步,初步形成了以合规为基础的行业文化;2004年,《证券投资基金法》实施,奠定了行业的法律基础,形成了以“诚信”、“合规”、“专业”为核心的行业文化,维护持有人利益已成为行业公认的最基本准则。 世易时移,基金业发展迎来了新的财富管理时代。新基金法实施意味着基金行业又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基金外延进一步扩大,为公募基金松绑,并规范私募基金,拓宽了行业的创新空间;另一方面,新《基金法》更加强调保护投资者权益,在行为要求、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方面进一步加强监管,为净化市场秩序、震慑违法违规行为提供了武器。 引领行业创新文化 新《基金法》最大的亮点就是紧贴市场需求,打开了行业创新发展的制度空间。一、进一步丰富了基金的形式,将非公募基金纳入监管;二、推进基金管理人多元化,证券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私募基金等机构可以开展公募业务, 为不同财富管理机构营造了公平竞争平台;三、为人才激励机制留下创新空间。新《基金法》取消对变更5%以下股东的核准,允许基金管理人通过专业人士持股等方式,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同时对基金关联交易和从业人员买卖证券的限制适当放松;四、放宽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扩大基金产品创新空间;五、鼓励基金行业国际化发展,将QFII和QDII写入新《基金法》。 进一步强化行业合规化 诚信、合规是行业的生命线,新《基金法》体现了放松管制、加强监管的立法思路。一方面鼓励市场化,鼓励创新,另一方面加强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加强监管,做到创新文化和合规文化的统一。 新《基金法》对基金监管、从业行为、信息披露、责任追究等方面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一是扩大监管范围,将基金管理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纳入监管严防利益输送;二是完善持有人大会制度;三是明确基金从业人员勤勉尽职义务;四是补充了大量的责任条款,处罚力度加强,明确违法的法律责任,为规范从业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 新《基金法》强调发挥中国基金业协会的作用,强化基金行业的自律管理,监管和自律相互补充,推动行业创新发展和公平竞争。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公司)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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