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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加银家盈理财月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和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5月23日

2013-05-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民生加银家盈理财月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民生加银家盈理财月度
基金主代码000089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4月2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民生加银家盈理财月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民生加银家盈理财月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2013年5月27日
赎回起始日2013年5月27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2013年5月27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2013年5月27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民生加银家盈理财月度A民生加银家盈理财月度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000089000090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转换)

2日常申购、赎回、基金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定于2013年5月27日起在开放日(本公司公告暂停相关业务的除外)办理民生加银家盈理财月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089,B类:000090)的基金份额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在本基金每个运作期的到期日办理基金份额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

其中,第一个运作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即第一个运作期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次一个月的月度对日(即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无此对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止。第二个运作期指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的次一工作日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对应的次两个月的月度对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或无此对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止。以此类推。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在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办理基金份额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各基金代销机构的具体规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在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未申请赎回,则自该运作期到期日下一工作日起该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运作期。在基金份额对应的每个运作期期满,本公司办理该基金份额对应的未支付收益的结转。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首次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投资者首次申购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已有认购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上述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持有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通过追加申购后保留的A类基金份额超过500万份(含)时,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A类基金份额升级为B类基金份额,该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不受上述单笔最低金额限制。

基金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的申购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1.00元。投资者申购所得的份额等于申购金额除以1.00元。本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数量限制,并在调整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告。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赎回,申请赎回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单笔赎回份额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如遇巨额赎回等情况发生而导致延期赎回时,赎回办理和款项支付的办法将参照基金合同有关巨额赎回或连续巨额赎回的条款处理。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用。

4.3其他与申购赎回相关的事项

本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并在调整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告。

5 日常转换业务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基金与民生加银品牌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690001,以下简称“民生蓝筹”)、民生加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690002,C类690202,以下简称“民生强债”)、民生加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690003,以下简称“民生精选”)、民生加银稳健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690004,以下简称“民生稳健”)、民生加银内需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690005,以下简称“民生内需”)、民生加银景气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690007,以下简称“民生景气”)、民生加银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690008,以下简称“民生中证指数”)、民生加银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690006;C类690206,以下简称“民生信用债”)、民生加银红利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690009,以下简称“民生红利”)、民生加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A类690010;B类690210,以下简称“民生现金增利货币”)、民生加银积极成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690011,以下简称“民生成长发起式”)、民生加银家盈理财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690012;B类690212,以下简称“民生理财7天”)、民生加银转债优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067,C类000068,以下简称“民生转债优选”)之间的转换。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将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开展基金转换业务,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5.1 转换费率

本基金的转换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补差的标准收取费用。

具体转换费用组成如下:

1. 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按持有年限递减,具体各基金的赎回费率请参见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或相关业务公告,并可在本公司网站(www.msjyfund.com.cn)查询。基金转换费用中转出基金的赎回费总额不低于25%归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财产。

2. 申购补差费用

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率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率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率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率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按照单次转入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

3. 本基金与本公司旗下基金之间不同转换方向申购补差费率设置如下:

1)由民生蓝筹、民生强债、民生精选、民生稳健、民生内需、民生景气、民生中证指数、民生信用债、民生红利、民生现金增利货币、民生成长发起式、民生理财7天、民生转债优选转出至本基金时,申购补差费率均为0。

2)由本基金转出至民生强债C类、民生信用债C类、民生现金增利货币A类或B类、民生理财7天A类或B类、民生转债优选C类时,申购补差费率也为0。

3)由本基金转出至民生蓝筹、民生强债A类、民生精选、民生稳健、民生内需、民生景气、民生中证指数、民生信用债A类、民生红利、民生成长发起式、民生转债优选A类时,申购补差费率为上述基金的申购费率。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

1.1 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本公司管理的某一开放式基金直接转换到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开放式基金,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再申购目标基金的一种业务模式。基金转换业务所适用的基金范围详见本公司公告。

1.2 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且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代理销售机构须同时具备拟转出基金及拟转入基金的合法授权代理资格,并开通了相应的基金转换业务。

1.3 投资者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申请转换份额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1.4 基金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开始计算。

1.5 已冻结份额不得申请进行基金转换。

1.6 基金转换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先认(申)购的基金份额在转换时先转换。

1.7 基金转换只允许在前端收费基金之间或者后端收费基金之间进行,不允许将前端收费基金转换为后端收费基金,也不允许将后端收费基金转换为前端收费基金。目前,本公司旗下基金只采用前端收费模式。

1.8 注册登记机构以收到有效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转换申请日(T日)。投资者转换基金成功的,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转换的注册登记手续,投资者通常可自T+2日 (含该日) 后向业务办理网点查询基金转换业务的确认情况,并有权转换或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1.9 每笔基金转换视为一笔赎回和一笔申购。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1.10 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以申请日(T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对于前端收费基金之间的转换,计算公式为:

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申请份额×转出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

申购补差费用= 转入金额×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

净转入金额 = 转入金额 - 申购补差费用

净转入份额 = 净转入金额÷转入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

后端收费基金之间转换的计算公式待该业务开通时再进行公告。

1.11单笔转换最低申请基金份额及转换后单个交易账户的最低持有基金份额适用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关于最低赎回份额及赎回后最低持有基金份额的规定。如投资者转换后该交易账户基金份额余额低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余额,销售机构应要求投资者将余额部分一同转换。转入基金份额不设最低限额限制。

1.12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所需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

1.13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1.14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否则基金转换申请处理为失败。

2)适用销售机构

投资者可通过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网上交易直销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如上述业务办理机构发生变动,本公司将按照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3)重要提示

3.1 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规则,但应根据规定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或媒体公告。

3.2 投资者欲了解其他详细情况,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msjyfund.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88)。

3.3本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目前暂不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开通情况以届时公告为准。

7 基金销售机构

7.1直销机构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含直销柜台及直销网上交易)。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42楼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88

投资者如需办理直销网上交易,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msjyfund.com.cn,办理相关开户、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7.2非直销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13年5月27日起,本公司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及本公司网站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及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应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二个自然日,披露节假日期间的各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节假日最后一日的七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本公司将在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或自然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登载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及本公司网站上。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88

网址:www.msjyfund.com.cn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上述代销机构和直销机构均受理投资者的开户、日常申购和赎回等业务。本基金若增加、调整直销网点或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2)本公告仅对民生加银家盈理财月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和基金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13年4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的《民生加银银家盈理财月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相关资料。

3)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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