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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5-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2247 股票简称: 帝龙新材 公告编号:2013-032 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3年5月20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88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9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2013年5月28日 除权除息日:2013年5月29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3年5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3年5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五、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咨询地址:浙江省临安市玲珑工业区环南路1958号 3、咨询电话:0571-63818733 4、传真号码:0571-63818603 5、咨询联系人:姜丽琴 王晓红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23日
股票代码:002247 股票简称:帝龙新材 公告编号:2013—033 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 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2013年5月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13年5月20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并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5月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24)。 2013年5月22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杭州分行签订了《浦发银行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公司将分别以自有资金2,500万元、1,000万元购买浦发银行“公司13HH184期”、“公司13HH182期” 两个理财产品,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一)公司13HH184期 1、产品名称:公司13HH184期。 2、产品类型:保本保收益理财产品。 3、理财产品投资标的: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市场发行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次级债、短期融资券、中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回购、拆借、同业存款、信托计划及专户计划。 4、产品收益率:4.35%/年。 5、产品收益起算日:2013年5月23日。 6、产品到期日:2013年8月22日。 7、产品本金和收益兑付日:产品到期日后2个工作日内的任一天或在浦发银行行使提前终止权的2个工作日内的任一天。 8、支付方式:在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兑付日,浦发银行将产品本金和产品收益划付至公司指定账户。 9、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人民币2,500万元。 10、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二)公司13HH182期 1、产品名称:公司13HH182期。 2、产品类型:保本保收益理财产品。 3、理财产品投资标的: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市场发行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次级债、短期融资券、中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回购、拆借、同业存款、信托计划及专户计划。 4、产品收益率:4.05%/年。 5、产品收益起算日:2013年5月23日。 6、产品到期日:2013年6月27日。 7、产品本金和收益兑付日:产品到期日后2个工作日内的任一天或在浦发银行行使提前终止权的2个工作日内的任一天。 8、支付方式:在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兑付日,浦发银行将产品本金和产品收益划付至公司指定账户。 9、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10、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二、产品风险提示 1、政策风险:理财产品仅是针对当前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所设计;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则其将有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投资、兑付等行为的正常进行。 2、市场风险:交易期内可能存在市场利率上升、但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的情形;受限于投资组合及具体策略的不同,理财产品收益变化趋势与市场整体发展趋势并不具有必然的一致性。 3、流动性风险:公司不享有提前终止权,则公司在产品到期日(浦发银行依照协议的约定提前终止协议的,提前终止日被视为产品到期日)前无法取用产品本金及产品收益。 4、再投资风险:浦发银行可能根据协议的约定在交易期内行使提前终止权,导致理财产品实际期限短于协议约定的期限。如果理财产品提前终止,则公司将无法实现期初约定的全部产品收益。 5、信息传递风险:公司应根据协议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查询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公司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将由公司自行承担。 三、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制定了《理财产品管理制度》,主要防范措施有: 1、公司财务部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实施短期理财产品投资,能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3年4月22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签订了《浦发银行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以募集资金5,000万元购买“公司13HH149期”理财产品,该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3年4月25日,产品到期日为2013年7月25日,产品收益率为4.35%/年;以募集资金15,000万元购买“公司13HH150期”理财产品,该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3年4月25日,产品到期日为2013年10月25日,产品收益率为4.6%/年。上述理财产品目前均尚未到期。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的《浦发银行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2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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