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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62 证券简称:恩华药业 公告编号:2013-017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5-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一、会议的通知及公告 2013年4月23日,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在《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站上刊登了《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并于2013年5月20日在《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站上刊登了《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5月22日(星期三)上午9: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5月21日-2013年5月22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5月2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5月21日15:00 至2013年5月2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徐州市民主南路69号恩华大厦17楼会议室。 (三)召集人: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孙彭生先生。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北京市国宏律师事务所胡晓珂和赵晓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出席会议人员的情况 1、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16人,代表股份147,655,7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63.1008%。其中: (1)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8人,所代表的股份数额为147,247,9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4,000,000股的比例为62.9265%。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股份407,8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1743%。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保荐机构代表人、见证律师胡晓珂和赵晓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本次会议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结果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47,655,381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票40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47,655,381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票40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47,655,381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票40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47,655,381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票40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47,655,381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票40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47,655,381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票40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47,655,381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票40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47,655,381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票40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47,655,381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票40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47,655,381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票40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2013年度银行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47,394,703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32%;反对票261,078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68%;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47,394,703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32%;反对票261,078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68%;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47,655,381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票40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47,655,381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票40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5、会议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孙彭生先生、祁超先生、付卿先生、陈增良先生、杨自亮先生、章小龙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选举曹海伦先生、王广基先生、李玉兰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董事候选人的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之非独立董事选举的表决情况: (1)孙彭生先生:同意票147,508,611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03%,成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2)祁超先生:同意票147,508,611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03%,成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3)付卿先生:同意票147,508,611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03%,成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4)陈增良先生:同意票147,508,611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03%,成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5)杨自亮先生:同意票147,508,611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03%,成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6)章小龙先生:同意票147,508,611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03%,成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之独立董事选举的表决情况: (1)曹海伦先生:同意票147,508,611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03%,成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王广基先生:同意票147,508,611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03%,成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李玉兰女士:同意票147,508,611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03%,成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6、会议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王丰收先生、贾兴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三年。监事候选人的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王丰收先生:同意票147,508,611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03%,成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贾兴雷先生:同意票147,508,611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03%,成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钱晓琛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本次会议所审议的上述议案中,议案(1)至议案(9)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2013年3月28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议案(10)至议案(16)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13年4月23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曹海伦、印晓星、周海涛、孔徐生先生分别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登载于2013年3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六、律师见证意见 北京市国宏律师事务所胡晓珂、赵晓汀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全文全文登载于2013年5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七、备查文件 1、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国宏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2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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