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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5-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16 证券简称:爱施德 公告编号:2013-019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830,889,2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3.1638%。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3年5月28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情况和股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本总额为44,330万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555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其中网下配售1,000万股,网上定价发行4,000万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49,330万股。

2011年11月8日,公司实施2011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总股本由49,330万股增至98,660万股;2011年11月21日,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公司总股本增加至99,910万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99,910万股,其中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856,316,667股。

二、相关股东履行承诺情况及其他情况

(一)限售股份持有人承诺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黄绍武、董事长兼总裁黄文辉、控股股东深圳市神州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州通投资”)、主要股东深圳市全球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球星投资”)分别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方可上市流通和转让。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承诺:其任职期间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3、郭绪勇等90名自然人股东分别承诺:对于2007年12月公司增资及2008年6月公司未分配利润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获得股份,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对于2009年8月公司以未分配利润送股而使其增加的股份,自公司工商变更完成之日(2009年8月20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截至2012年8月20日,上述承诺期限已届满,相关股份已上市流通。

(二)限售股份持有人履行承诺情况

经公司核查,上述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其承诺,在承诺期限内,其所持公司股份均未发生转让、委托他人管理及回购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

经本公司核查,公司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本公司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本公司为其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3年5月28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830,889,28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83.1638%。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为4名。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股东全称所持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限售股份总数本次解除

限售数量

备注
深圳市神州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604,500,000604,500,000 
深圳市全球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500,000201,500,000 
黄绍武15,217,28015,217,280 
黄文辉9,672,0009,672,000 
合 计830,889,280830,889,280 

说明:

①上述股东中,黄绍武为本公司董事,黄文辉为本公司董事长,2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比例不得超过50%。

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神州通投资共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461,000,000股;全球星投资共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50,000,000股。

③上述股东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不存在其他限制情况。

四、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16 证券简称:爱施德 公告编号:2013-020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于2013年5月23日上午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3年5月20日以通讯、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7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供应商申请赊销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酷动数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酷动数码”)业务的开展,公司拟为其向供应商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苹果公司”)申请赊销额度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酷动数码与苹果公司采购合同项下的最后付款到期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供应商申请赊销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16 证券简称:爱施德 公告编号:2013-021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于2013年5月23日上午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5月21日以通讯、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2名监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监事张鹏因出差,委托监事刘红花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本次会议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供应商申请赊销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酷动数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酷动数码”)业务的开展,公司拟为其向供应商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苹果公司”)申请赊销额度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酷动数码与苹果公司采购合同项下的最后付款到期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供应商申请赊销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16 证券简称:爱施德 公告编号:2013-022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供应商

申请赊销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3年5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供应商申请赊销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酷动数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酷动数码”)向供应商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苹果公司”)申请赊销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

按照相关规定,该担保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酷动数码有限公司

(二)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大道东泰然劲松大厦20G。

(三)法定代表人:刘浩

(四)注册资本:16,000万元

(五)经营范围:数码电子产品及相关配件、通讯产品的销售与维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

(六)与本公司关系:酷动数码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12年12月31日,酷动数码资产总额71,359.11万元,负债总额53,153.52万元,净资产18,205.59万元,资产负债率74.49%;2012年,酷动数码实现营业收入382,397.63万元,利润总额2,205.33万元,净利润1,304.40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二)担保金额:为酷动数码向供应商苹果公司申请赊销额度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提供担保;

(三)担保期限:酷动数码与苹果公司采购合同项下的最后付款到期日起三年。

上述担保不涉及反担保。上述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将以供应商核准赊销额度为准。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公司将按规定予以披露。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酷动数码向供应商苹果公司申请赊销额度提供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发展,且被担保人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该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担保不涉及反担保。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担保事项,根据相关规定,本担保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累计担保情况

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36亿元,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3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90.63%(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酷动数码向供应商苹果公司申请赊销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的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酷动数码扩大经营规模的需要。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为酷动数码提供担保。

根据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供应商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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