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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5-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编号:2013-028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2013年5月23日,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如期在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市长大厦14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期半天。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李建华先生。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5人,代表公司股份239,915,8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89%,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逐项投票表决的方式。 (二)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同意票239,915,873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2012年度述职。 2、以同意票239,915,873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以同意票239,915,873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以同意票239,915,873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以同意票239,915,873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以同意票239,915,873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和董事的议案》: (1)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张平先生、高振忠先生和刘方权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①选举张平先生为独立董事,表决结果:以同意票239,915,873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票总数的100%。 ②选举高振忠先生为独立董事,表决结果:以同意票239,915,873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票总数的100%。 ③选举刘万权先生为独立董事,表决结果:以同意票239,915,873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票总数的100%。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刘艳梅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以同意票239,915,873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票总数的100%。 以上4名董事任期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董事简历详见公司2013年4月19日和5月14日分别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威华股份2013-012临时公告)和《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威华股份2013-021临时公告)。 8、以同意票239,915,873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选举刘达成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届满,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刘达成先生简历详见公司2013年4月1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威华股份2013-013临时公告)。 公司监事会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且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9、以同意票239,915,873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0、以同意票239,915,873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和《独立董事制度》(2013年4月修订)。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邓传远律师和赵俊峰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经验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编号:2013-029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报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已于2013年4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报告全文》。经事后核查,公司《2012年度报告全文》中存在填写错误,现将更正内容予以公告。 一、公司《2012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六、投资状况分析 5、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情况”原为: 单位:万元
现更正为: 单位:万元
二、公司《2012年度报告全文》“第五节 重要事项 二、上市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原为:
现更正为:
本次更正不会对公司已经披露的2012年度经营业绩产生影响,由于此次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和年报使用人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本次更正后的公司《2012年度报告全文》已同时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敬请投资者查询。 特此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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