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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丰原药业 股票代码:000153 公告编号:2013—024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3-05-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3年4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12,141,2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9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5月30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3年5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3年5月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五、咨询机构: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工业区大连路16号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张军、张群山 电话:0551--64846153 传真:0551--64846000 六、备查文件 1、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本次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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