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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梅雁吉祥 证券编码:600868 编号:2013-015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丰顺县梅丰水电发展有限公司B厂后续项目的公告 2013-05-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丰顺县梅丰水电发展有限公司B厂后续项目 投资金额:约4800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投资标的为原已获审批项目的后续建设,公司资金状况、施工条件等具体组织实施因素有可能影响工期,延长项目投产期。 一、投资概述 (一)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为了保持公司水力发电主营业务的稳定及适度增长,公司董事会决定投入4800万元资金用于完善控股子公司丰顺县梅丰水电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丰公司")B厂的工程建设、设备投资等后续项目,尽快使其投产运营,增加公司水力发电业务的营业收入。 梅丰公司电站项目属于公司筹资建设项目,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3年启动建设,其总装机容量为2万千瓦,多年平均发电量为5641万千瓦时,采用"两库两站一洞"方案,分A、B两厂房进行建设,其中:A厂装机容量为2x4000KW; B厂装机容量为2x6000KW; 2007年5月,梅丰电站A厂建成并投产发电。B厂工程于2003年2月动工,在基本完成大坝工程、隧道挖通、厂房建设等项目后,因资金紧张等原因一直处于在建状态,其后续需投资的项目主要包括购买设备及完成土建工程等。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3年5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丰顺县梅丰水电发展有限公司B厂后续项目"的决议,独立董事对投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梅丰公司B厂工程的大坝、厂房建设等前期工程已基本完成,此次投资可以尽快完善其后续建设,加快梅丰B厂投入运营的进程,有利于公司水力发电主营业务的稳定和发展。公司投资行为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三)梅丰公司B厂建设项目于2004年7月1日获得广东省发改委粤发改农【2004】523号文件批准,此次投资属于后续项目建设投资,金额约为4800万元,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梅丰公司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15,609.91万元,经营范围为水力发电,公司持有其75.28%股权。 梅丰公司B厂项目投资的主要内容包括后续设计、隧洞衬砌混凝土、灌浆及引水工程、部分厂房及土建工程、闸门及启闭机修复、购买设备及安装等,预计投入资金4800万元,项目建设期约为一年。 本次投资约4800万元由本公司出资,公司在保证日常生产正常运营资金的前提下,通过出让资产、银行贷款等方式筹集资金分期投入建设。 三、本次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梅丰公司B厂后续投资可以加快其投产运营发电进程,尽快盘活公司原投入的建设资金,提高公司的发电收入。梅丰B厂项目的设计多年平均发电量为3501万千瓦时,电站总装机容量为1.2万千瓦,建成以后预计每年可为公司增加发电量3501万度,增加发电收入约1400万元。 四、投资的风险分析 此次投资标的为原已获审批项目的后续建设,公司的资金状况、施工条件等具体组织实施因素有可能影响工期,延长项目投产期。公司将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加强与项目施工单位、设备供应厂商等与项目建设相关单位的洽谈与调研,充分结合B厂原有的建设情况,尽量缩短工期,使梅丰B厂尽早投产运营。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三年五月二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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